双财农〔2018〕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资金筹集方案》(楚政办通〔2018〕1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州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8〕160号)、《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资金筹集方案》(双办字〔2018〕13号)和《关于同意安排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州级专项资金的批复》(双政复〔2018〕7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级财政下达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的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
一、此次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州级专项资金共380万元,用于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消化补助,其中:妥甸镇75万元,大庄镇6万元,鄂嘉镇158万元,法脿镇112万元,安龙堡乡11万元,爱尼山乡18万元。资金列入2018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济分类科目。
二、请涉及乡镇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资金筹集方案》和《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资金筹集方案》规定,用实用好用准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消化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切实将资金用于整改剔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上,及时组织兑付,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资金运行。
附件:楚雄州双柏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消化州级财政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双柏县财政局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
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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