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组织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省、州、县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办法;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有关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内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国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配合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负责民办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协调解决劳动纠纷,贯彻执行人事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县有关农民工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工作部门,于2011年1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改建成立。
1.机构及职能调整
(1)将公务员管理股更名为公务员管理与军官转业安置股。
(2)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更名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将政策法规股更名为政策法规与信访调解仲裁股,加挂双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
(4)拟撤销人才股,将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管理职能划入下属事业单位双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其余职能划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5)设立社会保险股,承担原劳动关系与工伤管理股履行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管理职能和原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管理股履行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管理职能。
(6)拟将劳动关系与工伤管理股更名为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将劳动关系职能划入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其余职能划入社会保险股。
(7)拟将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管理股更名为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将基金监督职能划入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社会保险股。
2.内设机构设置
通过上述调整,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股所级)。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信访调解仲裁股、公务员管理与军官转业安置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下设双柏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双柏县社会保险中心、双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3个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5人,退休人员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在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社局的指导帮助下,双柏县人社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就业工作为主线,以人才强县为目标,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州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和人事人才保障。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就业创业工作呈现良好态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效益下滑,用工不稳定的实际情况,及时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稳岗补贴政策宣传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补尽补。
1.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就业创业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年来,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5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1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99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8341人;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008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1052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7256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8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2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150人,职业技能培训976人。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完成“贷免扶补”扶持创业80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71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7万元,扶持两个十万微型企业20户。全县申报大学生无偿资助1户,创业园1户。把稳岗补贴政策宣传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补尽补。共为30户企业1514人发放稳岗补贴63.55万元,避免了企业因经济不景气裁员,确保了1541名企业职工实现稳定就业。
2.抓改革,惠民生,着力构建惠及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狠抓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落实。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900人(其中在职职工4900人,退休人员2000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700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400人(其中在职3900人,退休1500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4亿元,参加工伤保险8800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85万元,工伤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5%,参加生育保险3700人,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34万元,生育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5%;参加失业保险3700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81.2万元,失业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5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03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县市政府分担医疗保险资金到位率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执行率10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执行率10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执行率100%,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计划执行率11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综合汇划率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目前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3.4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184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70868人,续保率98%,,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311人,参保率100%。
做好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在严格执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下调至0.7%,个人缴费费率下调至0.3%。通过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共为企业单位减轻缴费负担53.81万元,为参保职工减轻缴费负担35.88万元,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情况下,为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大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参保缴费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县共53家高风险参保企业,53个参保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744人,其中水利7户192人,建筑施工企业46户1522人,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收入41.84万元。
抓好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一年来,全县共发放1964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5234.94万元,支付丧葬抚恤费65人共206.97万元,个人账户转移2人5.31万元,个人账户清退10人28.69万元,合计支付养老保险基金5475.9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5人393.97万元,支付享受工伤定期待遇39人59.4万元,合计支付工伤保险基金453.37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68人223.78万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70人56.9万元,代缴医疗保险95人21.1万元,支付30户企业稳岗补贴1514人63.55万元,技能提升补贴1人0.2万元,合计支付失业保险基金141.75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21520人次1308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11554人次382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09966人次7515万元,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支出1745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237609人次1988.62万元,为995人办理了一次性丧葬补助费68万元,为2931人办理退保手续,同时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共支付退保资金66.69万元。
狠抓社会保险历年欠费回收。一年来,回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年欠费67万元;回收工伤保险历年欠费3万元;回收生育保险历年欠费2万元;回收失业保险历年欠费2.03万元。
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强化保障,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社保基金监管“四项制度”,各项措施抓细抓实。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9亿元,其中定期存款1.05亿元,活期存款1.94亿元,定期存款比例达35%,基金利息收入473.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率达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克服困难,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完成了数据采集录入、人员信息变更、养老保险扣缴清算及养老金统一归口发放等大量工作。目前全县共参保单位129家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00人(其中在职职工3900人,退休人员1500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4亿元。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狠抓服务质量建设,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作为人社部门窗口单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限时办结,服务对象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3.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公共人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抓好公务员队伍平时考核管理。2016年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参加考核1036人,其中公务员921人,占88.9%;机关工勤人员115人,占11.1%。事业单位应参加事业单位年度考核2661人,实际参加考核2655人,确定为优秀等次500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9%。
全面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落实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政策规定,进一步畅通晋升渠道,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开展了职级晋升工作。一年来,晋升政府系统副科职级20人。
统筹各类群体的收入水平,各类群体收入明显增加。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优化工资结构,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更趋合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和奖金,完善机关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奖励项目。更加注重政策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继续落实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认真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改革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突出“绩效评价”;实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做好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合理制定并及时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4.严肃政策,扎实开展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和长期借调下级单位工作人员问题
对全县76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全面清理整治,我县无“吃空饷”人员。根据省、州要求,开展了治理吃空饷“回头看”工作,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工勤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6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63.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预算总收入4764.43万元,减少500.56万元,下降11.73%。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0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63.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8.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3.87万元(本级财力4263.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4764.43万元相比,减少500.56万元,下降11.73%。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63.8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26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5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农林水支出1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住房保障支出5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26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426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9.87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301工资福利支出7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9%。
30101 基本工资196.02万元 ,用于在职职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支出,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5.4%。
30102 津贴补贴296.41万元,用于在职职工津贴补贴支出,占工资福利支出的38.41%,。
30103 奖金 16.33万元,用于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十三个月工资)的发放,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12%。
30107 绩效工资44.17万元,用于在职职工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的发放,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7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2.44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1.9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3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占工资福利支出的6.13%。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9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占工资福利支出的2.45%。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的缴纳,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52%。
30113 住房公积金26.6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占工资福利支出的,7.2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
30201 办公费7.88万元,用于单位办公费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0.19%。
30205 水费0.68万元,用于单位水费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88%。
30206 电费0.74万元,用于单位电费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96%。
30207 邮电费3.21万元,用于支付单位的电话费及邮寄费,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15%。
30211 差旅费3.21万元,用于单位出差差旅费补助,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15%。
30215 会议费4.33万元,用于单位各中心股室业务政策的培训开支,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5.6%。
30216 培训费 1.45万元,用于单位各中心股室到上级参加业务政策的培训费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88%。
30217 公务接待费7.84万元,用于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0.14%。
30228 工会经费6.91万元,用于财政安排工会经费支出,6.91,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9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69%。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36.78万元,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的开支,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53.5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0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
30302 退休费3240.24万元,用于开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不属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项目,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95.03%。
30305 生活补助142.83万元,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及本单位家属遗属补助、县级财政承担的大学生村 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工作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4.19%。
30307 医疗费补助26.8万元,用于支付支付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的门诊、住院费用,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0.78%。
310 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用于购买单位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用于购买单位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基本支出4263.87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4764.43万元,同比减少500.56元,
(一)2017年年初预算工资福利支出690.58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工资福利支出771.7万元,同比增加81.1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二)2017年年初预算商品服务支出66.26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77.3万元,同比3409.87 11.0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三)2017年年初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7.59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3409.87万元,同比减少597.72万元。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年初预算:指年头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支出作出规划计算。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 。
3.项目支出:指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商品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和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7.3万元,相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74.69万元增加2.61万元,增幅3.49%,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的原因:一是2018年本级财力提高对人均公用经费的包干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均3000元提高到人均6000元;二是2018年本级财力提高对车辆运行经费的包干补助标准,由原来的车均20000元提高到车均3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因我县财力有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保证基本支出,年初无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补助,故单位年初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努力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 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8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 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 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 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支出 2.8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8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7.84 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5.21万元增加2.63万元,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84万元相比2017年5.21万元增加2.6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0.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 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与 2017 年预算数一致,均 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 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与 2017 年预算数一致,均 为 0 万元。 2018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0.95万元,我单位将在 2018 年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三 公”经费只减不增,不超预算。
附: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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