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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101057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补充)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现将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双柏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双柏县统计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方针,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和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运用统计调查,准确、及时、系统、全面的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政策、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统计局,设 6个股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双柏县普查中心。

2、部门人员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离休人员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1)单位基本信息表;

(2)收支预算总表;

(3)收入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7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2.2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7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8万元,项目支出45.0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27.28万元,比2016年增加76.81万元,增长5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8.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45.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0万元,下降30.77%。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7年双柏县统计局基本支出预算227.28万元,与上年150.44增加76.84万元,增长51.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88.23万元,与上年121.45万元增加66.78万元,增长54.98%;商品服务支出 22.35万元,与上年7.82万元增加14.53万元,增长185.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万元,与上年21.17万元减少4.47元,下降21.1%。变动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6下半年全国工资调整,增加公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交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中增加其他市内交通费科目(车改补贴),增加车改补贴1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是退休费支出科目调整。

2、2017年双柏县统计局项目支出45.00万元,比2016年减少20万元,下降30.77%。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与上年28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8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万元,与上年37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18.92%。变动原因:一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2017年未列入年初专项预算。二是2017年升规达限企业减少,奖励金相应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62万元,与上年7.32万元相比增加1.3万元,增长17.76%。其中: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5.65万元、工会经费安排1.07万元,车辆运行经费预算为1.9 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正式开展实施阶段,下乡、培训、会议接待多,费用相应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双柏县统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及况

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5.26万元,与上年4万元增加1.26万元,增长31.5%,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正式开展实施阶段,下乡、培训、会议接待多,费用相应增加。

七、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 年初预算:指年头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支出作出规划计算;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 ;

3.项目支出:指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商品服务支出:是指根政府收支分类改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明细表等表册

 

双柏县统计局

2017年11月28日  



双柏县统计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表(补充)_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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