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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董云生同志任双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101283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成文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

双柏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关于董云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的委托,派出审计组对董云生同志任双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收到你局双审经责报(2017)6号文件后,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进行自查、核对,并就2017年单位法人离任审计和2017年财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现了认真的梳理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意见

(一)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垫付税款长期未收回,且未反映账面余额192737.80元

2013年12月,用原老文体局结转的银行存款代施工队向双柏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工程发票16张,垫付税款192737.8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 “其他应付款 —原文体局划入存款”,贷记“银行存款—109701040010186”。至审计日垫付税款均未收回,且未在任何会计科目中反映此笔应收款项。

整改措施及说明:原双柏县文体局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通过打白条的形式拨付了部分工程款给施工单位,施工后期多次催要发票未果,因而形成了长期挂账问题。2013年底,州审计局到我县开展针对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审计时,勒令时限要求补开工程款发票处理单位挂账问题,我局为解决挂账问题,安排资金代开了工程发票,因而产生垫付税款问题。

现在,由于时间较长,原来的施工单位有的已经不存在,有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比如:1.安龙堡乡文化站工程,工程做了一半施工老板就跑了,由县文体局代为上税4797.00元;2.独田乡文化站工程,工程除资金在文体局拨付外,所有事项由独田乡负责实施,由县文体局代为上税5330.00元;3.体育馆篮球场改造工程,施工方普伟才已经找不到,由县文体局代为上税4264.00元;4.民族文化中心玻璃顶屋面工程文体局欠工程款44728.54元,由县文体局代为上税22066.20元; 5.民族文化中心景观路灯工程,县文体局欠工程款2668.00元,由县文体局代为上税2680.99元;6.体育馆屋面板工程文体局欠工程款66631.20元,由文体局代为上税4797.00元,等等),由于时间较长,目前原县文体局差欠施工方的工程款无法准确核算,原县文体局垫付的部分税款也已经无法追回。

我局财务已在2017年4月30、31号凭证做了调账处理,款列“其他应收款”。在2017年9月3号凭证收回民族文化中心会堂音响工程代垫税款15457.00元

2.应招标未招标500000.00元

(1)2015年4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招标直接与云南建业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签订了“楚雄州双柏县大麦地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专项规划”合同,合同约定规划设计费200000.00元,2015年6月支付规划设计费110000.00元,2015年12月支付规划设计费90000.00元;

(2)2016年1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招标直接与云南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双柏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合同,合同价为300000.00元,至审计日款项未支付。

整改措施及说明:此问题文体广电旅游局已经认真整改,在2016年6月30日以后开展的相关工作,均按规定进入双柏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学习,执行好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产生。

3.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196190.90元。2013年至2015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196190.90元,其中:2013年407334.23元,2014年200134.03元,2015年588722.64元。

(2)未按财政批复方式采购299420.00元。2013年至2015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未按财政批复方式采购299420.00元,其中:2013年177120.00元,2014年52170.00元,2015年70130.00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上述问题我局已经进行了整改,目前,我局已经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相关资金的管理,严格按《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8637.74元

(1) 2013年人大、政协场地租用费6000.00元,2013年至2016年利息收入11637.74元,2013年罚没收入3000.00元;

(2)2014年至2016年应付董家秀门卫工资18000.00元,应收董家秀在民族文化广场摆放气垫船租金18000.00元,我局采取用摆气垫船的租金抵扣董家秀工资的方式进行处理。导致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未上缴财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整改措施及说明:由于我局没有资金,无法支付董家秀的工资,请求不再收缴董家秀的租金。从2017年起,我局将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行,按时上缴财政收入。同时,已经收回房屋,辞退董家秀。

上述应缴资金20637.74元已于2017年10月25日40号凭证上缴县财政。

5.存量资金结存1176550.23元

截至2016年12月末,双财教﹝2013﹞196号下达2013年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结余4000.00元;双财教﹝2013﹞93号下达2012年第一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结转1000000.00元;双财综﹝2014﹞14号下达2013年度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双柏县大麦镇体育广场建设补助)结转75000.00元;双财教﹝2014﹞195号下达201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双柏县希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结余38034.00元;双财综﹝2014﹞24号下达2014年第二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大庄尹代箐村委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结转12000.00元;州文体局下拨2014年文物保护标志牌补助结余10000.00元; “其他应付款-原文体局划入存款”贷方余额为11000.00元;“待偿债净资产—事业基金”贷方余额为26516.23元,属历年事业结余资金。合计1176550.23元,至2017年4月20日(审计日)结余1176550.23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双财教﹝2013﹞93号下达2012年第一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结转1000000.00元属于体育馆建设资金。根据要求,我局将用于体育馆项目。其余应缴资金176550.23元已于2017年10月25日40号凭证上缴县财政。

6.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1)2013年至2016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挤占专项资金140342.22元,其中:用双财教﹝2013﹞5号安排民族文化中心会堂设备改造经费支付公益性岗位工资1200元、购买苏打水10件400元、礼品茶7套1090元、酱油10套360元、接待费11560元、办公费14944元、回收电影机800元、差旅费1260元、2013年“三八”节补助5400元,合计 37014元;用双财教﹝2012﹞185号文件下达的2012年州级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农家书屋建设资金,支付乡镇文化站绩效考核奖金12000.00元、公益性岗位工资5160.00元、车辆修理费27305.00元,合计44465元;用双财教﹝2013﹞100号文件下达的火把系列经费缴纳县总工会2013年工会经费31307.22元;用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发放培训班授课费1800元,培训班工作人员补助1000元,合计2800元;用免费开放经费支付安龙堡文化站工程监理费4000元、大麦地文化站工程监理费5000.00元、会计代理记账工资6000.00元,合计15000元;用三区人才经费支付局机关办公费3956.00元、劳务费160.00元、招待费640.00元、演出人员误工补助2000.00元,合计6756.00元;用2013年州级全民健身专项资金上缴王琳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报销单据不真实”的罚款3000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由于我局人员结构复杂、经费来源复杂、各种事务繁杂,每年都要承办很多的节会、庆典,但在办这些活动时经费不足,加上公用经费紧缺,同时存在先用钱再记账、先用钱再审核的情况,导致专款不能专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实行先预算经费、后开展工作和先审核、后支出的程序,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多发放传承人补助经费10722.00元。州级“非遗”传承人李应忠已于2010年12月19日死亡,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1年至2014多支付李应忠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10722.00元(2011年3522.00元、2012年3600元、2013年3600元),经费由双柏县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支取。根据双柏县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提供的“李应忠同志病亡前后开支情况”显示:多发放李应忠的传承人补助经费10722.00元用于支付医疗费(村委会卫生室)3086.50元、病亡时生活费1750元、购买棺木1200元、石碑380元、2005年2-5月和2010年10-12月生病住摩刍酒楼住宿费和生活费2147.50元、付病亡时亲戚买羊2只2158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州级非遗传承人李应忠生前是毕摩传承人,他无父母及兄弟姐妹,生病过世后,没有人料理后事,双柏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本着尊重、继承、发扬毕摩文化的角度出发,料理了李应忠的后事,支出传承人病亡前后开支经费10722.00元,实际是用于他生病期间及后事的开支,因此用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支付该笔费用,其余不足经费由双柏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演职人员捐款补足。

我局已经在2017年7月10日15号凭证将列支的州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10722元追回,并由局财务于2017年11月29 日上缴省财政。下一步我们将规范资金使用渠道、合理支出。

(3)单位支付职工个人电话费22032.00元。2013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支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网络使用费58032.00元,其中包含单位内部9位职工2年的电话费22032.00元(6人为128元/月,3人为50元/月)。

(4)发放值班费45450.00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体账套)发放值班费35650.00元,其中:2013年17150.00元,2014年5500.00元,2015年6400.00元,2016年6600.00元;2013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广电账套)发放值班费9800.00元。

(5)发放本单位职工劳务费127399.50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体账套)发放本单位职工(含乡镇文化站)劳务费127399.50元,其中:2013年12200.00元,2014年35479.50元,2015年72120.00元,2016年7600.00元。

(6)发放节假日补助37600.00元。县文体局(文体账套)发放节日补助37600.00元,其中:2013年5600.00元,2014年32000.00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3)、(4)、(5)、(6)项单位支付个人电话费22032元,发放节假日补助37600元,发放值班费45450元除去发放临时聘请人员21650外的23800元,发放劳务费127399.50元,除去发放临时聘请人员49006.50外的78393元,合计161825元,由文体广电旅游局追回后于2017年8月55号凭证存入单位专户,于2017年11月29日上缴省财政。

7.原始支出凭证不规范

(1)接待费一餐附多餐馆多地域发票,无接待公函、接待清单,有的接待费无接待对象、人数。

整改措施及说明:此问题由于报销时相关人员学习不够、把关不严、审核不认真所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学习,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此问题在以前年度极为普遍,我单位从2016年年初对公务接待进行了重新规范,接待须持接待单位来函,报销接待发票须附接待单位来函和接待清单以及参与接待的经手人、分管领导、法人签字方可报销。同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原始支出单据不齐全。例如: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体账套)2013年8月购买蔬菜1批10675.80元,未附明细清单; 2013年11月用老年人运动会专项资金向恰情园商店购买运动服2批19245元,无具体数量和运动员领用清单;2014年1月爱尼山文化站向民间收购民俗用具18000元,附向地方税务局开具的发票一张及民俗用具清单一张,清单上只有名称和数量,无价格和出售人员及出售人员收到资金的收据,无法辨认收购金额的真实性;2015年11月老虎笙演艺公司报销到南京演出(双柏至昆明)包车费9000元,涉及人数50人,所附发票为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定额发票10元100张、20元200张、100元40张,无包车协议和驾驶员收款收据;2016年10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购买T恤衫400件,只附333件T恤衫的发放清单;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广电账套),2014年12月支付双柏县菱源汽车修理厂修理费17030.00元,未附修理费清单;

整改措施及说明:2013年8月购买蔬菜1批10675.80元已经附明细清单,2013年11月用老年人运动会专项资金向恰情园商店购买运动服2批19245元已经附具体数量和运动员领用清单;2014年1月爱尼山文化站向民间收购民俗用具18000元,已经补附价格和出售人员及出售人员收到资金的收据;2015年11月老虎笙演艺公司报销到南京演出(双柏至昆明)包车费9000元,已经附无包车协议和驾驶员收款收据;2016年10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购买T恤衫400件,只附333件T恤衫的发放清单,已经补附67人发放清单;

(3)非正式发票列支出116143.60元,其中:2014年5月用托运单(非正式发票)列支运费200元;2014年10月妥甸镇文化站报销报刊费3943.60元,单据为邮政报纸费收据,不是正式发票;2015年2月支付窝碑村委会“三区”人才工作经费2000.00元,支出单据为白条收据.

整改措施及说明:2014年10月妥甸镇文化站报销报刊费3943.60元,单据为邮政报纸费收据,已补正式发票;2015年2月支付窝碑村委会“三区”人才工作经费2000.00元已补正式发票。

(4)虚假发票列支10500.00元,其中:2014年6月支付窝碑村委会抗旱工作经费2000元,向双柏县国税局开具购买大米的发票报账,资金以现金支付窝碑村委会;2015年4月支付施文荣购买说全村委会舞狮道具5000.00元,所附发票为双柏县国家税务局代开发票一张;2015年8月,文化馆于2015年火把节在李芳村举办大锣笙培训,报销培训费3500.00元,所附单据为双柏县国家税务局代开购买大米、鲜肉和蔬菜的发票一张、活动方案一份,无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到花名册。

整改措施及说明:由于有的是支出时专款不专用,有的是支出后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发票,为了报账的需要开了发票应付。以后我局一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大监管、审核力度,规范财务管理,进行及时整改,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文化馆于2015年火把节在李芳村举办大锣笙培训,报销培训费3500.00元,已补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到花名册和培训照片。

   (5)职工出差直接用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4488.00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学习,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的规定,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处5000元的罚款已于2017年11月29日上缴省财政。

8.往来款长期挂账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广电账套)2013年初至2016年末“预付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2707474.60元;2013年初至2016年末“长期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为1676376.00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2006年原属各地广播电视事业局管理的有线电视网络作为对广电网络公司的投资投入到网络公司,其中:共投入实物资产2,531,098.60元、投入用户资产7164户1,676,376.00元【(根据全省统一评估标准,折合每户234元);投入债务1,500,000.00元,因此,投入到公司的资产4,207,474.60元减去投入到公司的负债1,500,000.00元后的净投资额2,707,474.60元记入对外投资会计科目,后又转为长期投资(预付账款)科目】;长期应付款(广电)1676376.00元【投入到公司的用户资产7164户乘以每户234元合计1,676,376.00元则记入其他长期应付款会计科目(注:记入时借方记对外投资、贷方记其他长期应付款)】

9.无依据调整账务589586.02元

(1)文体账套2015年1月11号凭证,无依据将年初结转的零余账户用款额度226066.54元作调账处理,借记“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贷记“零余账户用款额度-109701040010178”;

(2)文体账套2015年2月40号凭证,无依据调整图书馆用零余额账户拨款25000元,借记“银行存款-109701040010186”,贷记“零余账户用款额度-109701040010178”;

(3)文体账套2015年12月62号凭证,无依据补记国库下达额度27459.92元,借记“零余账户用款额度-109701040010178”,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日常公用经费”;调整运动会经费支出17874.32元,借记“零余账户用款额度-109701040010178”,贷记“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4)文体账套2015年12月63号凭证,无依据调整额度余额59490.24元,借记“银行存款-109701040010186”,贷记“零余账户用款额度-109701040010178”;

(5)文体账套2016年1月52号凭证,无依据更正2015年1月调整额度结余5700.00元,借记“银行存款-109701040010186”,贷记“其他收入-项目支出”;

(6)文体账套2016年12月72号凭证,无依据更正中波台交入履约保证金上年62号、68号运动会支出36000.00元,借记“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银行存款-109701040010186”;

(7)旅游账套2015年1月31日3号凭证,无依据调减年初结转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91995.00元,借记“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9701040010178”。

整改措施及说明:我局当时由于无会计人员,只能外聘会计做账,而外聘会计一年一换,难以联系以前的会计人员进行核实,查找出调账依据。

   10.“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收入1021328.06元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广电账套)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入1021328.06元,其中:2016年4月省广播电视局下拨电视发射台工程款882395.93元入“其他应付款”;2016年9月州广电局汇入机房实体检测费138932.13元入“其他应付款”。

整改措施及说明:已经在2017年1月2号凭证中作调账处理,款列“其他收入”。

11.未入固定资产账49131.00元,未入无形资产账30500.00元。2013年至2015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购买固定资产未入账49131.00元,其中:2013年7983.00元,2015年41148.00元;2014年图书馆购买防火墙未入无形资产账30500.00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已在2017年4月32号凭证中补记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后会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账务处理。

 12.“账表”不符

(1)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不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广电账套)2015年会计账簿中“财政拨款年末结转-项目结转”贷方余额为492434.37元,2015年会计报表反映为406846.55元,相差85587.82元;“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借方余额为193373.56元, 2015年会计报表反映为189149.86元,相差4223.70元。

(2)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不符。2015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账面收入数18276303.09元,决算草案编制收入数19988894.56元,相差1712591.47元;账面支出数12974845.69元,决算草案编制支出数13526214.51元,相差551368.82元。2016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账面收入数34733084.14元,决算草案编制收入数34719584.14元,相差13500.00元;账面支出数22964798.50元,决算草案编制支出数22636303.97元,相差328494.53元。

整改措施及说明: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不符是人为调账造成的,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不符:双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由于是在2011年由三家单位合并,单位合并但账未合并,而且在2013年到2016年这四年中涉及的会计人员多,以前的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就不符。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做到账表相符、做到收支真实。

(二)其他“四权一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历年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局长王琳芬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双审经责报﹝2014﹞5号)提出:一是工程完工长期不结算,体育馆、独田文化站、嘉文化站、安龙堡文化站2010年前已完工,至2014年4月30日仍未结算;二是2011年文体、广电、旅游三部门合并成立文体广电旅游局,原文体局只将银行存款并入新文体账套,原文体局五个账套的其他账务2013年仍未并入新文体账套核算。审计处理意见为:一是尽快联系施工方对工程进行结算;二是尽快将原文体局的五个账套余额并入新文体账套,保证文体广电旅游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性。以上审计事项至2017年4月25日(审计日)仍未整改落实。

 整改措施:1、体育馆(施工单位:江苏徐州飞虹网架公司)、安龙堡文化站(施工单位:曲靖陆良县第四工程队)未开展结算,是因为施工单位因工程建设不顺利,工程未完工就全部撤走,经多方联系都找不到人,导致无法开展结算。

2、单位合并后,一是财务人员变换频繁,二是历届领导未组织开展工作交接。

2.资产长期闲置

2015年5月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到杭州接回流动图书车一辆。至审计日2017年4月30日该车辆未办理落户手续和投入使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长期闲置。

整改措施:经多方努力,因流动图书车购买时间较长,已经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也无法投入使用。

3.对所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

2012年8月6日,双政复【2012】45号文件对《双柏民族艺术团转企改制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方案中“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三)调整机构设置……“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双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组建双柏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未制定过任何制度、办法、措施。

整改措施:将制定相应的制度、办法、措施,不断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双柏彝族老虎笙传承演艺有限公司)的监管。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努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使用资金,注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管理,确保三区人才经费、传承人补助等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做好传承人的痕迹档案管理和考评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痕迹档案管理和结算工作。

(四)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进一步控制和减少“三公“经费等支出,有效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执行支出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加大对原始单据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严格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原始凭证,杜绝用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列支费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进一步重视财务工作,对单位财务执行情况即时监督;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更规范更好的做好财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单位的各种管理制度,并做到落实到位、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