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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101931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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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二、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相关口径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7月由原来县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3家单位合并组建而成,属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其职能具体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承担全县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注册登记监管和年报、信息公示等工作。

3.负责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4.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经营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5.承担辖区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落实;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6.承担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指导帮助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工作,组织推荐省著名商标和州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承担双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柏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1.承担双柏县“小个专”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履行对双柏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政治领导,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团结干部群众完成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培优培强市场主体发展。

一是市场主体培育情况。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728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429户,企业152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32户。今年新发展净增82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净增487户,企业净增341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培育市场主体目标任务的127%。二是深推商事制度改革,及时启动“全程电子化”。全县共发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86份,办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16份,全程电子化便民利民登记服务模式正蹄疾步稳推进落实之中。三是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工作。全县应参加2016年报告企业1224户,已报告公示1167户,公示率95.34%,个体应报告4457户,已报3909户,年报率87.7%,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告267户、已报252户,年报率94.38%,已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四是认真落实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培育。通过着力抓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滋养就业土壤,积极培育80 户小微企业,兑付扶持资金240万元。完成“贷免扶补”5户,已完成目标任务,发放贷款50万元。

2.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

着力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以“三名”(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为引领,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紧扣6件注册商标发展任务,调整商标注册思路,夯实“一所一标”目标责任,建立商标发展梯队,2017年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培育注册省著名商标和州知名商标5件)。积极组织白竹山茶、妥甸酱油2个产品同时申报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云南名牌产品。目前白竹山茶已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现场评定。强化工业产品抽检,提升我县产品质量,至目前共抽检工业产品17个批次,其中钢筋7个批次、板材2个批次、建筑用砖8个批次,工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已完成全年任务。查处无证生产违法案件2件。

3.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牢固树立市场监管新理念,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履行市场监管主力军职责。2017年,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827户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82件,没收商标侵权贵州茅台酒6瓶,没收商标侵权云南白药牙膏92支。没收超过保质期限食品213袋(瓶),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海藻碘盐254袋,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大米114.65kg,没收劣药中药饮片三七粉20.1kg,没收假劣药品217盒(包瓶)。

4.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深入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楚雄双柏”行动。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化强“12315”“12365”“12331”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1至10月,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5件,解决15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6万元。

5.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成效

全面建立以“全程化、立体化、网格化”的食品监管体制,保障广大群众“舌尖安全”。1至10月,双柏共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21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3户,食品经营单位613户。1至10月,检查食品经营户613户次,专项检查各类市场65个次,抽检食品326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共查处经营违法案件51件,其中:立案案件8件,简易案件43件。

6.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保障有力

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以餐饮食物中毒防控为重点,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至目前,全县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19户,其中餐馆523户,学校及幼儿园食堂96户。一年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34户次,开展专项整治2706户次,餐饮环节食品抽检15个批次,3个批次不合格,发出整改通知14份,查办案件3件,其中立案查处2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全年为两会等重大活动提供餐饮安全保障19场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有效保障了2800多人的饮食安全,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事故“零事故”。围绕2017年全县“明厨亮灶”建设单位应达到餐饮服务持证单位的35%目标,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完成263家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

7.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得到加强

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药械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药械。2017年,全县共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96户,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2户、药品使用单位104户,县级医疗机构3个、民营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83个、个体诊所8个,医疗器械兼营店25户,眼镜店1户,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04户,全县药品从业人员 560人。一年来,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94户,抽检药品44批准,实施快检126个批次。查处药品案件5件,没收违法药品305袋。另有2件正在查办中;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0例。

8.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不断规范

健全保化监管体系,制定完善监管制度,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全县人民保健食品、化妆品使用安全。至目前,全县共有保化品经营户143户,其中保健品经营71户、化妆品经营72户。今年共检查310户次,开展60批次不合格祛斑类化妆品专项核查,销毁无生产日期洗发水3瓶,责令1户限期整改,查处化妆品案件1件。

9.做好计量管理工作

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建设,全面提高计量工作服务国计民生的有效性,充分发挥计量的基础保障作用。深入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实施,保障公平公正交易额,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今年来检定计量器具147台件,合格120台,检定合格率82%,检定18个烤烟收购点电子秤21台,合格率100%。

10.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强化

以促发展保安全为目标,严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关,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隐患整改率稳步提高。2017年,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家,特种设备135台(套)(不含气瓶)。其中,锅炉18压力容器68电梯19台,起重机械16台,场(厂)内机动车辆14台,工艺管道200米。液化气站一个,3148米城镇燃气管道已经通过检验即将投入使用,2851米城镇燃气管道办理了开工告知,正在实施安装。1至10月,共检查使用单位105,发现安全隐患42起,消除安全隐患36起,6起正在整改中,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案件2件。

二、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情况。单位内设10个股室,下设8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1个行政执法大队。局党委下设10个党支部,共有党员90名,在职党员48名,个私党员22名。与上年相比一致,无变动。

2.人员情况。单位现有领导班子成员6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核定编制51人(行政编制48名、事业编制3名),2017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59人,其中公务员51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2017年上半年有离退休干部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人员交由县退管中心管理发放退休费。离休人员由单位向财政申请发放离休费。2017年核准车辆编制5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辆)。人员情况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减少原因为调出至县内其他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52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7.61万元,占总收入的98.34%,其他收入2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66%。与上年相比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加166.03万元,增长12.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0.85万元,增长率为65.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因工资制度改革,职工工资上调,部分职工晋升职务级别,正常增资。二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三是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省对下转移支出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但年内有拨款。其他收入2017年为25.27万元主要是非财政拨款的县级拨款综合绩效奖12.44万元;州工商局、州食药局、州质监局、州质检中心等补助的工作经费12.83万元。其他收入比2016年减少224.8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融资政策改变,2016年融资拨入的项目经费在2017年无拨款。如2016年融资拨入了首次政府质量奖及个体工商户省级转型经费102万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和鄂加市场管理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95万元等在2017年均无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89.33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5.12万元,降幅为3.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75万元,占总支出的70.18%;项目支出4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29.82%;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98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7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0.29万元,组织事务支出3.4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综合绩效奖)16.2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州两级补助资金)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3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38.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7.3万元,工伤保险支出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56万元,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2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3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38.5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2.7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市监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与日常支出975万元,与2016年相比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增加95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1.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以及增资后五险一金增加。基本支出中主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0%,较上年增长10.06%;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较上年增加18.45万元,增长32.01%,增长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实施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列支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务交通费19.8万元,2017年则列支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公务交通费47.9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33万元,比上年减少140.12万元,降低25.28%,主要原因是融资政策改变,2016年融资拨入的项目经费在2017年无拨款,如2016年融资拨入了首次政府质量奖及个体工商户省级转型经费102万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和鄂加市场管理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95万元等在2017年均无拨款。

具体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为:

1.奖励2016年度取得名牌企业的经费22.2万元;

2.县级财政安排2017年预算用于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打传、市场主体培育、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计量等市场专项工作经费64.17万元;

3.州级主管局、县级相关部门补助我局标准化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服务企业发展等市场监管专项工作支出5.95万元;

4.省州补助奖励取得省州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企业经费11万元;

5.县级补助用于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党建工作经费3.45万元;

6.省州县补助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80户,每户3万元,共240万元;

7.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26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及监督抽验、保健食品、化妆品国家抽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等;

8.省级补助用于药品安全工作(药品监督抽验、三项监测等)经费3万元;

9.省、州补助食品安全事务38.5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乡镇所能力提升设备采购款30万元,省级补助小作坊(重点品种是白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省级补助用于食品安全工作(茶叶、校园周边等专项整治)经费3.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按照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975万元,比上年增加100.63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96.0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17万元,增长了41.05%,主要原因是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州两级补助资金从上年94万元增加到2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收财政拨款支出137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9%,与上年相比增加108.38万元,增长15.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资;二是2016年公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时间为6个月,2017年为12个月。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出805.43万元,用于组织事务支出3.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州两级补助资金)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1%,与上年相比,为净增长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与上年相比减少44.08万元,降低25.61%,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由退管中心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为38.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为87.3万元,工伤保险支出为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与上年相比减少12.35万元,降低8.59%,减少的原因是省级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拨入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为2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为3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为38.3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为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与上年相比增加49.83万元,增长46.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计算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6.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8万元,完成预算的5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6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36.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额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65万元,降低20.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额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65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分别降低20.25%和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3.65%;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不增不减。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不增不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5万元,降低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相比不增不减。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观念的深入人心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增不减(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考核相关工作、乡镇、站所到我局协调、沟通相关市场监管工作以及外县同行到我局交流和协查相关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财政拨款为102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8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38.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1.69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0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28.96万元,增长28.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0.96万元,增长24.49%,项目支出增加48万元,增长84.21%。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相应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比2017年新增项目两个:一个是“三合一”体制改革后首次统一配备监管人员制式服装24.78万元,另一个是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纪要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每人每月100元的报酬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奖励20万元,县食安委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4万元。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为152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59%,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为138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6%。与上年度对比,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增加166.03万元,增长12.2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减少54.12万元,降低3.75%。

年初预算收入为1024.87万元,年终决算收入数为1522.88万元,差异率为48.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024.87万元,年终决算收入为1497.61万元,差异率为46.12%;年初预算支出为1024.87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数为1389.33万元,差异率为35.56%,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24.87万元,年终决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371.03万元,差异率为33.78%。

差异原因分析。一是人员支出增加。因工资制度改革,职工工资上调,部分职工晋升职务级别,正常增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因年初部分项目未列入部门预算,如“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扶持工程、名牌名品建设工程等项目为本年单报单批新增项目。三是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省对下转移支出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但年内有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45万元,增长32.02%,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增加了28.14万元,增长了142.12%(2016年车改后发放交通补贴费6个月,2017年是12个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9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0.89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9.06万元、维护(修)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0.4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工会经费6.74万元、其他交通费47.94万元(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1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49万元,固定资产692.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2.6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8.41

 

173.49

 

692.27

 

347.12

 

122.87

 

 

222.28

 

 

152.65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计划为55.11万元,实际采购54.1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为44.62万元,工程为0元,服务为9.6万元。货物主要为由省食药监局统一招标采购3个乡镇所能力提升工程食品检验检测设备与办公设备30万元和县局自行采购能力提升设备25.11万元,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我局分批询价采购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54.12万元。服务为食用农产品抽验工作外包给有检验资质的公司 9.6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相关口径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一是实施质量兴县战略及落实相关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兑付获得首次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奖励扶持资金22.2万元,同时支持我县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省著名商标和州知名商标,强化产品监管,鼓励企业申请相关产品认证,兑现名牌名品战略工作企业补贴11万元,合计支付企业扶持补贴33.2万元;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深入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兑付补贴80户企业24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能力提升,为由省食药监局统一招标为乡镇所购置办公设备30万元;四是兑现双财预(2017)213号下达2016年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性资金124420元;五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抽验、培训费26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年初预算批复的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2017年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共考核4类部门履职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培优培强市场主体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全面落实“质量强县”工作布局;三是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通过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和督查,我单位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得到进一步落实。

我们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我们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三公经费控制率在100%以下,未超预算。认真地完成了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和汇总工作。对资金的有效使用与管理,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运转,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指标情况说明:

1、双财企〔2017〕17号安排2016年度名牌企业奖励经费222,000.00元和双财企〔2017〕12号州级补助商标奖励经费110,00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向云南双柏妥甸酱油有限公司、云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双柏县白竹山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双柏县鄂嘉镇哀牢山生态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7户取得品牌建设荣誉称号(云南名牌产品、云南著名商标、楚雄州知名商标)和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双柏本土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提升我县产品质量。

2、双财企〔2017〕43号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州两级补助资金2,400,000.00元。通过认真落实两个10万元小微企业培育,着力抓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滋养就业土壤,积极培育80 户小微企业,兑付扶持资金240万元。完成“贷免扶补”5户,已完成目标任务,发放贷款50万元。进一步激发了小微企业的活力。2017年新发展净增市场主体828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净增487户,企业净增341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培育市场主体目标任务的127%。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1)双财社〔2017〕44号安排第一批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158,000.00元、双财社〔2017〕79号安排第二批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65,628.86元和双财社〔2017〕128号安排省级补助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0,150.00元。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了以下绩效目标:检查食品经营户613户次,专项检查各类市场65个次,抽检食品326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共查处经营违法案件51件;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34户次,开展专项整治2706户次,餐饮环节食品抽检15个批次,3个批次不合格,查办案件3件。全年为两会等重大活动提供餐饮安全保障19场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有效保障了2800多人的饮食安全,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事故“零事故”。围绕2017年全县“明厨亮灶”建设单位应达到餐饮服务持证单位的35%目标,完成263家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94户,抽检药品44批准,实施快检126个批次。查处药品案件5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7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0例。全县稳中向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得到巩固。

(2)双财社〔2017〕1号安排省级补助乡镇所能力提升经费300,000.0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项目总体目标即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成了省食药监局要求的产出指标即完成3个基层监管能力提升,鄂嘉、独田、大庄3个市场监管所分别配备了“八个一”监管执法、快速检测设施设备(一套快速检测箱,一台便携式计算机,一台传真复印一体机,一台扫描仪,一台照相机,一支录音笔,一部执法记录仪,一台便携式冰箱)。

(3)双财社〔2017〕194号安排省级补助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经费49,286.9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项目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全省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者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物原料勾调白酒,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成了抽验小作坊白酒78批,抽验散装白酒78批的产出指标。

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2018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