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是云南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61个滇西边境片区县之一。实施精准脱贫攻坚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立足 “国土大县、人口小县,生态强县、产业弱县,州府郊县、经济穷县”这一基本县情,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党委政府既定的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以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瞄准最贫困的人、最贫困的村,突出深度贫困的人群,扶持最弱势的群体,解决最紧迫的问题,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采取超常规措施,着力改善贫困乡、贫困村发展条件,千方百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双柏县地处州、市边缘,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减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到2020年实现既定脱贫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因此,认真分析双柏县在全省、全州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定位,科学编制和实施好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县级项目库,对于实现贫困县如期摘帽、贫困乡和贫困村如期出列、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至关重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央、省、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和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结合《双柏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编制本项目库。
本项目库规划期为三年(即:2018—2020年)。
地理位置:双柏县地处云贵高原中部,哀牢山脉以东,金沙江与红河流域分水岭南侧,东经101°03′~102°02′,北纬24°13′~24°55′之间,东南与玉溪市的易门、峨山、新平县毗邻,西与普洱市的景东、镇源县接壤,北与本州的楚雄市、禄丰县相连。县城妥甸居县境偏北,距州府楚雄鹿城53公里,距省会昆明210公里。
地形地貌:双柏地形复杂,境内山峰重叠,河谷交错,山高谷低,地形陡峻。地势西突东矮,北高南低。哀牢山、白竹山、老黑山三山鼎立,石羊江、绿汁江二水环流,马龙河、沙甸河等32条河纵横全境。全境东西横距95公里,南北纵距75公里,最高海拔为哀牢山脉中的大梁山2946米,最低海拔为礼舍江与绿汁江的交汇点三江口556米,相对高差2390米。
气候资源:双柏片区地处低纬度地带,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处于南亚带过渡区北缘,气候温和。气候总特征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资源丰富,雨热同季,干湿季分明。由于海拔、地形所致,从高山至河谷具寒、温、热三种气候带,主体气候与小区域气候明显,气候资源类型多样,素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月平均气温14.9℃,无霜期274天,≥10°温4608℃,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355小时。雨量偏少,多年平均降雨量957毫米,多集中在5—10月,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冬春多干旱,夏秋阴雨连绵,利于种植各种植物和养殖各种动物。
土地资源:项目区群山叠嶂,坡度大于8度的山地面积占98.5%。有耕地面积15920.86公顷,林地面积323466.7公顷,荒山荒坡面积3292.7公顷,水域面积4888.13公顷,为发展农、林、牧和各项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土地资源条件。
水能资源:县境内有两江32条河和无数溪流,属红河水系,形成北水南流之势。南部的绿汁江,西南部的礼社江、中西部的马龙河是流经县境内的三大河流。到2018年,全县共建成中型水库1件(主要为企业发电)、小型水库86件、坝塘2500件、小水池(窖)27053件、大小沟渠998条,总库容9521.8万立方米,蓄水总量为6787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7.21万亩,灌溉保证率仅为36.84%,无水灌溉面积11.58万亩,缺水10514.17万立方米。全县水资源总量为42.36亿立方米,其中:径流水资源量9.89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29.6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8亿立方米。双柏县水资源总量多,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加之地形复杂,导致水资源量分布不均,形成难以利用的格局。据测算,全县可利用的水量仅达48777.6万立方米(其中:电站用水33445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18.14万立方米,水利工程蓄水8406万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11.5% 。
动植物资源:全县林下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有各类植物5000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8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14种;有野生动物种群1750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1种。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州级自然保护区2个,现有森林活立木蓄积123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4%,享有“绿海明珠”、“动植物王国”的美称。此外,林下资源极为丰富,野生药材、野生食用菌已成为山区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重要渠道。
草场资源:辽阔的地域和丰富的林间草场,为发展畜牧业奠定了基础。全县有宜牧天然草山面积41739.03公顷,草地类型属疏林类和山地灌林丛类,较为适宜发展放牧型畜牧业。全县天然草山年均亩产鲜草374千克,理论载畜量为87548个黄牛单位。
矿产资源:双柏片区矿藏主要有银、铜、锌、铁、煤、石棉、云母等30多种,大多矿床分散、零星,开发潜力不大。
经济发展状况:据统计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1752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增长1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4795万元,增长6.5%,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6.5%,拉动GDP增长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17731万元,增长21.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1.3%,拉动GDP增长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184997万元,增长8.6%,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2.2%,拉动GDP增长3.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7.5:28.2:44.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7385元,增长11.6%;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918万元,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932.2万元,增长12.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02元,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4元,增长10.1%;城镇化率城镇化率37.2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5%。截至2018年底,全县已实现2个贫困乡镇、38个贫困行政村、6311户22376人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1.56%。
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大力实施教育扶贫。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率为99.97%、初中毛入学率为120%。2016年以来投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5248亿元,大力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县改造校舍面积0.316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5.04873万平方米。投资628万元新建西城幼儿园,投资4500万元新建东城小学。全县共落实各类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资金1.89亿元,其中: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助学金75.71万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补助经费4956.24万元,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724.56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6296.4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163.24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380.76万元,生活补助资金176.25万元,免学杂费资金85.44万元;落实中职免学杂费资金377万元,助学金282.21万元,实施“雨露计划”1047人次,补助资金176.25万元,路费补助19.3万元;发放“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85人,资金42.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考入一本院校学费奖励4人,3万元,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89万元。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奖学金61.6万元。2014年以来,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129.61万元,实现了教育扶贫应扶尽扶、应帮尽帮。开展“寒窗助学”行动,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捐助和给予特别资助,累计为贫困学生捐款216.05万元,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零负担”,非义务教育阶段上学“轻负担”。2018年全县在各类学校就读的391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没有一人因贫辍学、因学返贫。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县财政安排132.51万元资金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金。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安排财政资金105.7万元,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由财政兜底补助。积极开展大病专项救治,让贫困人口重病得到及时医治。自2017年以来,共为符合转诊转院规范1.03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慢特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3565.1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制度和“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取消住院起付线,全部按照报销90%进行结算。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的贫困人口进行1次健康体检。抓实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2017年以来,全县投资2417.13万元对标准低的53个村卫生室进行重建或提升改造,建设面积9313平方米,选送151名乡村医生到楚雄医专参加系统全面的培训,充实村卫生室医务人员47人,在全州率先将村医生待遇从每月500元提高到平均1000元标准,有效解决村医生难留问题,激发村医生干事激情。深入开展免费送医送药送健康、贫困乡镇爱国卫生运动,强化乡镇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能力。截至2018年10月31日,为全县14.6万人建立健康电子建档,建档率达94.45%;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为“0”,婴儿死亡率控制为2.5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完成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00人,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3405 人,完成率为89.61%;完成乳腺癌检查3521人,完成率为92.92%,极大提升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产业发展状况:落实贫困户“一户一产业”脱贫规划,出台了全县重点产业发展“1+4”配套文件和12个重点扶贫产业规划,投入产业扶贫资金4.3572亿元,对42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0919亿元,累计发放特色种养殖业扶持贷款4626户2.313亿元。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54期6008人,培育了新型经营主体3262个,其中:农业龙头企业46家、特色种养殖大户2787户、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412家,累计带贫企业46户、带贫专业合作社121个,有社员16310户,全县 167 个新型经营主体累计带动 11685 户贫困户 41598 人(次)发展绿色蔬菜、经济作物、优质水果、中药材、肉牛羊驴等特色产业,2018 年实现扶贫产业总收入30263.98 万元,实现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产业发展 100%全覆盖,实现新型经营主体与产业扶贫对象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全覆盖,实现 5704 户产业扶贫对象每户有 1 个以上产业发展增收项目。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4708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9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08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700人。积极开发河道巡查员、生态护林员、公路管理员、环境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就近就地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700人。同时,进一步加大全县农特产品的推介销售和宣传力度,全县共建成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站点93个、农村电子商务为民服务站点81个、国资商城县级运营中心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村级示范站点14个,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20余家,推动农业经济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拓宽了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全县特色农产品走出大山,走进了“大都市”。
交通发展状况: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9.24亿元。实施国道227线双柏至新平水塘(非淹没段)二级公路47.12公里;实施禄丰彩云至双柏嘉三级公路169公里;改扩建通乡油路79.1公里;实施通村路面硬化311.884公里。截至目前,实现全县8个乡镇到县城有通乡油路(硬化路面),通畅率达100%;84个建制村(社区)道路路面硬化达100%全覆盖目标;并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同步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现危险路段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全县通车里程达6034公里,有农村客运站点11个、拥有营运载客汽车66辆,客位1238个,客运线路66条,乡镇通班车率达100%,建制村通班车率达76%;有营运载货汽车381辆,吨位3617吨。
水利发展情况:全县有中型水库1座(主要为企业发电)、小型水库86件、塘坝2500座,小水池(窖)27063件、小型泵站64件,机电井32件,水利干渠3040条,累计水利工程总供水量9521.8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8.57万亩,灌溉保证率达36.84%、集中供水率达92%、自来水普及率达82%、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
住房保障情况。坚持把“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严守政策红线、精准锁定对象、充分尊重民意、严把质量安全,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投入资金5.2774亿元,累计实施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555户5801人、农村危房改造7617户,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实施精准脱贫攻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脱贫攻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了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6年来,全县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9.73亿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投入8.94亿元、专项扶贫资金2.60亿元,融资6.62亿元,上海市嘉定区对口支援扶贫协作资金0.35亿元,县级财政直接投入1.21亿元,社会帮扶资金0.012亿元)。2018年末,全县有1个贫困乡,26个贫困行政村已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如期退出,贫困人口由2014年的6913户24545人减少到了2018年底的602户1809人,5年时间累计解决了6311户22736个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年均脱贫1262户4547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0.76%降低至2018年底的1.56%。圆满完成了贫困县退出省级专项评估检查,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决定性成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五年全县人民群众不懈的努力,我县贫困户退出、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6105”指标已经全面达标,但巩固脱贫成效,决胜全面小康,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仍然任重道远。
(一)农村发展条件仍需改善。虽然我县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一大批补短板项目,但全县山区面积大,县财政投入不足,农村发展条件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农村基础设施仍需持续投入和夯实。
(二)贫困户参与特色产业发展不够充分。发展特色产业投入较大,见效周期较长,我县可供贫困户参与的特色产业大都刚刚起步,经济效益还不明显,带动脱贫示范效应还不强。
(三)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仍待提升。部分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滞后,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扶贫与扶志扶智”仍需持续用力。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和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以“两不愁三保障”为主目标,锁定贫困对象,制定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和县级项目库,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因村因户施策,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坚持精准扶贫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瞄准穷人、找准穷根、因人施策、靶向治疗,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识真贫、扶真贫、脱真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部门和地方规划实施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县级项目库要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统筹,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脱贫攻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精准脱贫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通过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塘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在实现双柏如期脱贫摘帽,安龙堡贫困乡如期退出,26个贫困行政村如期“销号”,1416户453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基础上,2019年和2020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同时努力实现河口、峨足两个贫困村如期出列,602户1809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为防止脱贫贫困人口反弹和返贫,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两无”贫困人口,按照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
三年行动计划县级项目库编制范围,以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为重点,聚焦全县2个贫困乡、40个贫困村和69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4545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重视非贫困乡、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确保不留“死角”。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紧扣“6105”脱贫标准和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补齐脱贫“短板”弱项,因村因户精准施策,给予建档立卡户和村级公益项目重点支持,共规划了产业就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素质提升、贫困村振兴和兜底保障八大工程、26个类别、48个子项目。
建立健全“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机制,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力度。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利用扶贫资源入股,创新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元产业化扶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2018-2020年发展特色种植42091亩,其中:2018年7170亩,2019年29701亩,2020年5220亩;2019-2020年双柏县发展特色养殖养猪1700头,其中:2019年养猪1600头,2020年养猪170头;养殖内牛550头,建设肉牛养殖基地项目2个。2019年养殖肉牛550头,2020年建设肉牛养殖基地2个。2019年双柏县发展养殖肉羊400头。实施养禽75000羽,其中养鸡70000羽,养殖蛋鸭5000羽;2019年养殖鸡20000羽,2020年养殖鸡5000羽,养殖蛋鸭5000羽;水产养殖项目4项,其中2019年1项,2020年3项。2018-2020年双柏县创新产业发展模式264个。其中;2018年98个,2019年101个,2020年65个。
一、发展特色种植业
三年内规划发展特色种植42091亩,其中:2018年7170亩,2019年29701亩,2020年5220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农业农村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二、发展特色养殖业
2019-2020年双柏县发展特色养殖养猪1700头,其中:2019年养猪1600头,2020年养猪170头;养殖内牛550头,建设肉牛养殖基地项目2个。2019年养殖肉牛550头,2020年建设肉牛养殖基地2个。2019年双柏县发展养殖肉羊400头。实施养禽75000羽,其中养鸡70000羽,养殖蛋鸭5000羽;2019年养殖鸡20000羽,2020年养殖鸡5000羽,养殖蛋鸭5000羽;水产养殖项目4项,其中2019年1项,2020年3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农业农村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三、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加强产业和就业扶贫机制创新,对于经营能力不足、缺少耕地资源、缺少资金的,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利用扶贫资源入股,创新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元产业化扶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2018-2020年双柏县创新产业发展模式264个。其中:2018年98个,2019年101个,2020年65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农业农村局局长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扶贫办主任、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全县共实施530户。其中:实施拆除重建198户,加固改造332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改善贫困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齐必要的教学设备设施,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把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到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制度上消除因贫失学辍学现象。2018年安龙堡乡新建幼儿园教学及辅助用房1080平方米,实施村级义务教育项目4项,新建学生宿舍995平方米,学生厕所50平方米,新建教学综合楼1475平方米,学生食堂35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1190平方米,300米跑道运动场1个以及体育器材、教学器材等配套项目;全县实施贫困户救助资助共2085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救助资助158人,高等教育救助资助1162人,中等职业教育救助资助686人,高等教育救助资助79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教育体育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加快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按照“对象、立卡、签约、治疗、管理、健康促进、保障兜底、费用控制、任务考核、脱贫成效”十个精准要求,着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2018年安龙堡乡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13个,2018年安龙堡乡卫生院建设业务用房1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卫生健康局长、医疗保障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用好用活国家生态恢复和建设政策,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等实现脱贫;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贫困地区退牧还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林业生态工程等建设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向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健全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湿地补偿范围,适度提高补助标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其生态建设管护收入;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2018-2020年全县计划实施退耕还林还草3436869.59亩:其中2018年1147036.53亩,2019年1144916.53亩,2020年1144916.53亩;新建管护房500平方;2018年安龙堡乡实施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安装热水器59台,安装节能灶59台;2018年全县选聘生态公益岗位822人,新建管护房1500平方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自然资源局长、林业草原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构建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将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培训对象范畴。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用人单位通过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内实施素质提升工程5326人次,其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2650人次;实施引导性技能培训2676人次;转移培训260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扶贫办主任、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帮扶干部)。
按照“资源整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协调推进”的原则,统筹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联通内外、功能配套、安全高效、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体系,为片区扶贫攻坚创造良好条件,为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三年内计划实施村组公路建设1006.398公里,危桥加固3座,重建危桥2座,农村客运站1个;实施村组动力电改造18.362公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7309人;高标准农田建设24210亩;农业灌溉设施建设50项;实施村内道路硬化319648.93米,小桥建设7座;实施垃圾处理30项;实施雨污设施建设17项;公厕建设19个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34盏;实施农村改厕改圈14228户;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9个;畜禽养殖粪污设施配套及资源化利用建设5个;农家书屋项目1项;党群科技文化场所建设21项。
一、村组道路建设
坚持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惠及“三农”的“民心工程”、“富民工程”和“德政工程”。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加强贫困村通客车线路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造现有危桥,对不能满足安全通车要求的窄路基路面路段进行加宽改造,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逐步消乡村道路危桥和安全隐患路段,保障贫困地区商品经济流通,为贫困地区稳步脱贫打好基础。三年内计划实施村组道路硬化1006.398公里。其中:2018年256.05公里;2019年368.46公里、加固危桥2座、重建危桥2座;2020年381.891公里,危桥改造1座,农村客运站1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交通运输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二、村组动力电改造
改善农村电网结构,解决设备重载、过载为重点,完成新一轮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缩短供电半径,更换老旧设备,消除“两线一地”问题,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2018年实施村组动力电改造18.362公里。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供电公司经理、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三、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三年内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7309人。其中:2018年6726人,2019年9941人,2020年642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水务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加强灌区渠系配套建设,修建一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对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扭转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三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24210亩。其中:2019年11210亩,2020年13000亩;建设农业灌溉设施建设50项。其中:2018年37项,2019年13项。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水务局长、农业农村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五、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三年内规划实施村内道路硬化319648.93米(2018年实施51895.7米,小桥建设1座。2019年实施110208.23米,小桥建设1座。2020年实施157545米,小桥建设5座);实施垃圾处理30项(2018年2项,2019年13项,2020年15项);实施雨污设施建设17项(2018年2项,2019年11项,2020年4项);实施公测建设19个(2018年11个,2019年8个);2018年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34盏;实施农村改厕改圈14228户(2018年3306户,2019年1482户,2020年11222户);2020年实施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9个。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设施配套及资源化利用建设5个(2019年1个,2020年4个)。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州环保局双柏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县扶贫办主任、住建局长、环保局双柏分局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六、党群科技文化场所建设
以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打造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村级文化活动示范阵地,满足新时期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促进新农村建设。三年内规划实施2018年农家书屋项目1项;2018年党群科技文化场所建设21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各乡(镇)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第八节 兜底保障工程
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持政策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兜底脱贫。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计划2018年实施安龙堡乡五保养老残疾人设施建设项目3项。责任单位:安龙堡乡人民政府。责任人:安龙堡乡党委书记、镇长、项目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双柏县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共入库了8大项、26个类别、48个子项目,入库资金共107968.4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785.84万元,行业部门资金85245.8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6260.36万元,其他扶贫资金676.33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27740.7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0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9427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391.28万元,其他资金416.45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34640.9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33.5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6668.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779万元,其他资金159.88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45586.7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46.2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9150.3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090.08万元)。
一、产业就业扶贫工程
产业就业扶贫包括发展特色种植业、发展特色养殖业、创新产业发展模式3大类类别15个子项目。3年内计划投资16021.3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66.2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229.47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321万元,其他资金404.6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4661.6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23.0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75.96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058万元,其他资金304.6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6111.4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81.7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101.72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528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5248.2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1.4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551.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735万元,其他资金100万元)。
(一)发展特色种植业
发展特色种植业包括经济作物种植、经济林果种植、中草药材种植、其他作物种植4个类别,3年内计划投资1058.25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943.2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15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7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1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00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703.25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18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9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5万元)。
1、经济作物种植。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84.7万元。其中:2018年投入资金11万元;2019年投入资金404.7万元;2020年投入资金169万元。
2、经济林果种植。计划2019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64.55万元。
3、中草药材种植。计划投入资金299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194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05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8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60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0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34万元;2020年投入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5万元。
4、其他作物种植。2018年投入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0万元。
(二)发展特色养殖业
发展特色种植业包括养猪、养牛、养羊、养禽、水产养殖4个类别,3年内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992.5万元。其中:2019年度投入资金82.5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1910万元。
1、养猪。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501万元。其中:其中:2019年度投入资金21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1480万元。
2、养牛。计划2019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1.5万元。
3、养羊。计划2019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万元。
4、养禽。计划2019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15万元。
5、水产养殖。计划2020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0万元。
(三)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包括农产品加工储运服务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旅游、扶贫车间、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扶贫6个类别,3年内计划投入资金12970.5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66.2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4293.73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205万元,其他资金404.6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4490.6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23.0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04.96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58万元,其他资金304.6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5325.7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81.7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315.97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528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3154.2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1.4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472.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720万元,其他资金100万元)。
1、农产品加工储运服务业。计划投资858.1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846.21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75.2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3.33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54.78万元;2020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28.1万元。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计划投资104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50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80万元,其他资金投入100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39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0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80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0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60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00万元,其他资金100万元)。
3、乡村旅游。计划投资27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0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70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90万元。
4、扶贫车间。2019年度投入资金2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00万元。
5.光伏扶贫。计划投资1557.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7.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825.2万元,其它资金54.6万元。
6.资产收益扶贫。计划投资9037.9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49.6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12.32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126万元,其他资金投入250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3715.7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6.0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41.63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878万元,其他资金250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2986.1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42.1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15.99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528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2336.1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1.4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54.7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720万元)。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包括拆除重建、加固改造2个类别。计划2018年投入资金1607.84万元。
(一)拆除重建。计划2018年投入资金808.8万元。
(二)加固改造。计划2018年投入资金799.04万元。
三、教育扶贫工程
教育扶贫工程包括村级学前教育、村级义务教育、贫困户救学资助3个类别。计划投入资金1370.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276.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8.6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125.8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093.6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120.8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89.9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3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123.8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万元,涉农整合资金93.2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3万元)。
(一)村级学前教育。计划2018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63万元。
(二)村级义务教育。计划2018年投入涉农整合资金956.45万元。
(三)贫困户救助资助。计划投入资金351.0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57.3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8.6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06.3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4.15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120.8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89.9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3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123.8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万元,涉农整合资金93.2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3万元)。
四、健康扶贫工程
健康扶贫工程包括村级卫生室建设、乡级卫生院建设2个类别。计划投入资金322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292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0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30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7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0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4万元。
(一)村级卫生室建设。计划投入资金72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42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0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5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0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4万元。
(二)乡级卫生院建设。计划2018年度投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250万元。
五、生态扶贫工程
生态扶贫工程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植被修复、生态公益岗位3个类别。计划投资4058.6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827.7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96万元,其它资金159.88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688.5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17.6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96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1089.0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929.2万元,其它资金159.88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280.99万元。
(一)生态环境保护。计划投入涉农整合资金708.09万元。其中:2019年度投入资金258.09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450万元。
(二)生态植被修复。计划投资2807.72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2647.84万元,其它资金159.88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1145.75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830.9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671.11万元,其它资金159.88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830.99万元。
(三)生态公益岗位。计划2018年度投入资金542.8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471.85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96万元。
六、素质提升工程
素质提升工程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培训3个类别。计划总投资245.5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82.79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0.32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96.18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7.46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6.32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127.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03.4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4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1.93万元。
(一)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投资141.1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05.91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0.32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43.6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2.44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6.32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81.0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7.03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4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6.44万元。
(二)引导性技能培训。计划投资78.3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6.881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26.5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5.02万元);2019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6.37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5.49万元。
(三)转移就业培训。计划2018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万元。
七、贫困村振兴工程
贫困村振兴工程包括村组道路建设、村组动力电改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党群科技文化场所建设6个类别,计划总投资88410.6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17.0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0613.21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860.48万元,其它资金111.85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8012.7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33.3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3980.56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1287万元,其它资金111.85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27178.1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20.21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2430.24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227.7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38911.7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63.5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4202.41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45.78万元)。
(一)村组道路建设。计划总投资47764.1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09.0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43455.74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099.35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9392.7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33.0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477.7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982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14284.5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3493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791.57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24086.8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2485.04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25.78万元)。
(二)村组动力电改造。计划2018年投入资金380.27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287.42万元,其它资金92.85万元。
(三)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计划总投资2731.2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1.2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165.99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05万元,其它资金19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235.39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2.6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688.71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05万元,其它资金19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1460.8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5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442.8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35万元。
(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计划总投资11522.0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9.2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1242.81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3045.2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35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022.87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5876.8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6.8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5619.94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600万元。
(五)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村内道路硬化、垃圾处理、雨污设施、公厕建设、太阳能路灯、贫困户改厕改圈改院6个子项目,计划总投资20842.7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58.0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2383.96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401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3097.19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0.23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66.96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5555.9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40.28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634.63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81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12189.93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87.5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9082.37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0万元)。
1.村内道路硬化。计划投资9007.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22.5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584.22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401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资金1384.1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2.1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432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3537.0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82.87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73.19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381万元);2020年度投入资金4086.59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87.5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979.03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20万元)。
2.垃圾处理。计划投资1247.8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1233.48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0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755.81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6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41.45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82.03万元。
3.雨污设施。计划投资2274.9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1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2112.77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048.06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558.3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1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96.17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668.54万元。
4.公厕建设。计划投资478.3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84万元,涉农整合资金414.48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65万元;2019年度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84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49.48万元。
5.太阳能路灯。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1.9万元。
6.贫困户改厕改圈。计划投资7822.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5.09万元,涉农整合资金7027.11万元。分年度投资分别是:2018年度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8.07万元;2019年度投入资金640.84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7.02万元,涉农整合资金323.82万元);2020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6703.29万元。
(六)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4万元。
(七)党群科技文化场所建设。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861.9万元。
七、兜底保障工程
2018年度投入涉农整合资金240万元。
双柏县精准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总资金107968.4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785.84万元,行业部门资金85245.88万元,沪滇协作集团帮扶等社会帮扶资金6260.36万元,其他扶贫资金676.33万元。涉农整合资金分别是:整合扶贫部门资金27066.08万元,整合电力部门资金380.27万元,整合交通部门资金47764.14万元,整合水务部门资金2806.63万元,整合环保部门资金2274.96万元,整合住建部门资金3333.99万元,整合国土部门资金1.45万元,整合教育部门资金1370.5万元,整合农业部门资金15825.45万元,整合林业部门资金4146.31万元,整合科技部门资金78.38万元,整合民政部门资金240万元,整合人社部门资金167.13万元;整合卫计部门资金322万元,整合文化旅游局资金24万元,整合组织部门资金1877.9万元。
在中央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以及省州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建立健全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 1000 万元,重点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建立健全“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新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采取综合性措施,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要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做好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衔接工作,承接专项建设基金、地方债券和政策性贷款,以扶贫规划为遵循,向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改善等领域拓展,实行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确保各渠道资金专款专用、协调联动。要把金融网点向贫困乡村优先布点、金融政策、支农贷款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金融资源优先向贫困乡村、贫困户配置。
建立贫困户有产业帮扶帮带受益机制或稳定就业方式,保证持续增收,简单化种养项目要有循环再生产积累机制,不再实施简单发钱发物扶贫,通过政策激励、资金奖励、帮带鼓励,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自强自力脱贫。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应贷尽贷。不再新出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承贷、企业使用、入股分红”的贷用方式;积极探索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有效拓宽贫困地区抵押物担保范围。
——加大特色养殖产业扶持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新建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牛50头以上的,每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以下简称养殖场)一次性补助5万元;年出栏生猪1000头、肉牛100头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8万元。年出栏肉羊200只、禽1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3万元,年出栏肉羊400只、禽2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一次性补助5万元。按实际补助金额,50%用于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用于补助贫困户。
——扶持特色经作加快发展。对发展绿色蔬菜、经济林果和食用菌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签订规模流转土地合同3年以上,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创建100-200亩、201-500亩、501亩以上绿色蔬菜、经济林果和30-60亩、61-150亩、151亩以上人工食用菌种植基地的,分别给予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按实际补助金额,50%用于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用于补助贫困户。
——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业。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并带动贫困户的,每个旅游扶贫示范村补助10万元,每个旅游精品农庄补助5万元、特色民宿(客栈、宅院、驿站、山庄、农家乐)补助1万元、旅游扶贫示范户补助1万元,用于培训旅游从业人员和奖励扶持发展民宿经营业主及农家乐经营业主。
——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凡带动贫困户参与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上优先。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建设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建设高效设施农业,在贫困村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参与、在非贫困村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参与,且每亩投资超过1万元的,每亩补助20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三是“高原特色农业扶贫担保贷款”要向带动贫困户参与发展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以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放款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贷款期限1—3年。
——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电子商务。在贫困村范围内,对当年电子商务收购并在网上销售当地农产品达到50万元以上、并经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服务站,按其实际收购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支持。3年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次,每人次补助培训费150元。
——认真执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扶持政策。优先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力度,认真执行《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意见》和《双柏县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奖励5万元、绿色食品认证奖励3万元、无公害产品认证奖励1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奖励25万元。
全面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完善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资助政策精准到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根本上消除因贫失学辍学现象。一是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实现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国家和省定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三是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免除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四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免除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雨露计划);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在双柏县职业高级中学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住宿费;五是对在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对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本科(含预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补助,直至大学学业结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研究生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考入专科(含预科)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学费奖励”、也未享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规定的比例分担;六是对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的通知》(云教职〔2017〕21号)中“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要求招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在送读上海期间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的往返交通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规定的比例分担。
加快实施健康扶贫行动,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一是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80元由财政全额补贴;二是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500元;对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政策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三是贫困人口在县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州内三级医疗机构70%,州外三级医疗机构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四是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五是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医院等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报销80%,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85%,5万元以上的报销90%,基金支付不封顶,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六是取销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整合医疗救助达到90%;七是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1)的部分,由县政府兜底保障。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衔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水平,确保低保标准、保障范围与经济发展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力支持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一是贫困人口参保,政府每人每年给予30元参保补贴,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每增加缴费100元,递增给予10元参保补贴,但最高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属于持证重度残疾人(1-2级)的,政府逐年为其按照200元档次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年满55周岁的可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享受5年养老补助至60岁;属于持证三、四级残疾人的,政府每人每年给予50元缴费补贴。二是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口,可补办参保手续后申报领取养老金;现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的贫困人口,可一次性补缴从制度实施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后申报领取养老金;三是参保人符合待遇领取时,累计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的,政府一次性给予600元丧葬补助金。四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养老金;四是加强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工作。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对已脱贫人口补助40%,对未脱贫人口补助60%。省财政承担剩余部分,州、县财政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执行。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对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各级安排的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承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精神和《楚雄州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保障区域发展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倾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试点,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
切实加强贫困乡村干部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乡村挂职任职,对扶贫任务重但扶贫成效显著的“脱贫摘帽”乡镇和扶贫重点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优先给予提拔,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乡(镇)、村(社区)领导干部优先给予重用,接任者建议优先从原班子成员中产生;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县级部门和单位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严格执行“逢提必下”制度,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已提拔的要“补课”,拟提拔的须有2年以上基层任职工作经历;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要视情况安排到基层任职或到贫困乡村至少挂职锻炼2年;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全部安排到乡镇、村挂职锻炼;对在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工作2年以上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支教支医干部,可确认为有基层工作经历;选好选准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扩大人选统筹范围,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县、乡扶贫开发工作力量;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贫困村就业创业;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
县委、县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承担起脱贫攻坚的主要责任,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县、乡两级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主要责任人实行县不摘帽人不换岗。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签订脱贫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县对乡镇、乡镇对村都要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县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保证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确保贫困县如期摘帽,贫困乡、贫困村如期出列,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继续对全县8个乡(镇)、82个村委会(社区),组织有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单位挂钩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帮扶的重点放在指导落实扶贫开发规划,寻找市场,提供信息,把好技术、项目引进关,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物资,帮助贫困户制订发展计划、开辟致富门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争取尽快脱贫。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积极争取国际扶贫组织及各种社团组织支持贫困地区建设。
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发展权利和主体地位。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传统美德,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弘扬科学精神,培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改变贫困文化和落后风俗习惯,完善乡规民约,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适合由贫困村、贫困户自主选择和实施的扶贫项目,要充分下放权利,广泛开展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及时调整完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水平,建立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下放财政涉农资金配置权和审批权,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全力支持2个贫困乡、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8个新增“贫困村提升工程”村和11个深度贫困村以及676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407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结合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行为,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全程跟踪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用到最困难地区、最困难人口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及时掌握实施精准扶贫资金项目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项目资金监管全覆盖。
建立严格的脱贫攻坚跟踪问效机制,要紧盯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攻坚目标、脱贫任务和时间节点,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进行跟踪问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脱贫攻坚推进会,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精准项目精准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包帮转走访情况,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经济社会发展及农村居民增收情况,挂点帮扶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贫困村贫困户减贫出列及贫困人口减少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县级主管单位每月对片区项目全面督查检查一次,加强跟踪问效及督查检查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项目实施主体,对本乡(镇)项目推进工作负直接责任,要组织实施好各个项目,每月专题汇报一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每月上报一次项目实施进度。要严格实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督查、一年一总结”的督查考核制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各县、乡镇、村以及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真抓实干、全力攻坚的良好氛围。突出强化实绩考核的正向导向作用,激励县乡村三级切实发挥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对如期“脱贫摘帽”的乡镇和贫困村分别给予100 万元和10 万元奖励;对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的,在扶贫专项资金和行业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和倾斜; 对扶贫任务重扶贫成效显著的“脱贫摘帽”乡镇、村的党政主要领导优先给予提拔;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县乡领导干部优先给予重用;对在扶贫工作中作用发挥充分、表现优秀的县级部门和单位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把贫困乡、贫困村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选好配强贫困乡、贫困村主要领导,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乡、贫困村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选派一批表现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乡、贫困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州、县直部门挂职锻炼。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在晋级晋职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
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逐级督查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乡镇要进行联合督查,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组织调整或问责;要认真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各项要求,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要强化约束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部门和各地的督查问责力度,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对忽视扶贫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要限期整改,问责到人,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形成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的态势。要加强经济审计,加大追究力度,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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