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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411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12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双柏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农业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文件,要求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有效监管和全面公开,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阳光村务”。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关键之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力打通农村“三资”监管整治“最后一公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要求,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活力和为农户服务的能力。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鉴于此。双柏县农业农村局代县人民政府草拟了《双柏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理定工作思路、目标、措施。并于2021年11月报请双柏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第4次党委会暨第4次党政班子会议对《双柏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送审稿)》进行审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发布施行。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州县农村工作等会议的决策部署,对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以科学管理、规范服务、公开透明、制度监管为重点,通过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建设运用,强化监督、民主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政务村务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预防“三资”违纪违规问题的产生。

三、方案》主要指标

1.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

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2.“五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对“三资”的所的权、使用权、监督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所的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资产享有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的权利。如进行出租、租赁等。

监督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的经营、使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地权利。

处置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资产处置工作的工作程序,对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资产处置的方式有:调拨、变卖、报损、报废以及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收益权是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在一定期间内通过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取的净收入的权利。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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