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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509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0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办发〔2022〕8号 成文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努力建设电子商务强县,依据财政部、商务部针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系列文件要求的通过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方式,以中央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精神的要求,以及《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商通〔2020〕27号)等文件,结合双柏县电商发展实际,现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项目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后续项目将进一步夯实双柏县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以加强电子商务供应链配套设施和新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与从业队伍孵化为核心,巩固和提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在双柏见成效,抢抓“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建成高标准自动化分选线和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打造双柏县物流云仓节点、营造新媒体电商网红人才孵化平台,在打响双柏元素的同时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畅通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助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实现“生态双柏、幸福双柏”提供强劲动力。

第三条 双柏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后续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管理。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是综合示范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分别履行以下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县工信商务科技局提出的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下达预算和资金拨付,负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负责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及预算初步建议,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参与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和项目推进,电子商务巩固精准扶贫成果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会同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对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协调统筹,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第五条 坚持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六条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双柏资源优势和农村产业特色,着力发展食药同源系列养生花草茶、蔬果智能分选服务、电商网红推动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加速双柏县向电子商务强县转型发展,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全产业链。同时积极探索具有双柏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不断提升示范效应。

第三章工作目标

第七条 巩固提升电商服务中心及电商服务站点公共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运营成效,壮大县域电商人才队伍,培育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运营人才,实现双柏县电子商务长效良性运营的可持续机制。优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符合各大电商平台、微商社群、出口渠道等要求的农产品分级设施,优化相关网货标准,加快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生产流通消费有效衔接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促进电商推动农产品出村上行。着力突破制约双柏县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围绕新型网红经济推进双柏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促进双柏优势食药同源农产品上行。不断加强电商宣传,以电子商务带动市场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第八条 实现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设施先进、系统完善创建目标。即:进一步加强已打造的云森谷系列产品标准化建设;开展可服务本县及周边地区的自动化蔬果分拣设施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高质量物流体系建设,畅通“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的云仓物流通道。以电子商务带动市场化、促进规模化、提升品牌化。

第九条 持续发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运营能力,基于已联网的8个乡(镇)级服务站和66个村级服务站上下游数据形成物流云平台,不断完善和拓展服务站功能,试点云仓节点,深度整合多种类型的配送资源,为全县物流提供仓配一体化物流体验,实现配送成本有效降低和效率提升,为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提供保障。

第十条 持续开展粉丝新经济业态下的电子商务人才(特别是网红孵化)培训,在县城查姆湖建设网红打卡场景和数字旅游场景,树立一批通过直播带货的电商典型,孵化一批本地直播带货网红。

第四章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云仓建设

(1)建设内容:在现有已建成的物流中心和乡(镇)、村服务站点,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物流管理手段,建设涵盖全县范围内的仓源、货源、车源等一体的公共物流及仓储平台,将全县物流服务站可用仓储面积、供应商货源及物流车辆信息上线,整合成一个便利、可操作、简洁的公共平台实现就近配送。双柏云仓体系建成后,整合现行乡(镇)、村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快递包裹、美团优选等资源,通过优化布局分布式仓储节点打造资源共享双向流通信息平台。

(2)支持标准:农村物流云仓示范点建设期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运营期不得少于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85万元。

(3)建设要求:选择两个物流量较大的乡(镇)、村级站点,打造云仓示范点。双柏物流云仓体系的两个示范点共实现提供县域在线仓源1万平方米以上,货源单品5千种以上。每个云仓示范点建设面积200平米以上,两个云仓示范点约覆盖双柏一半的乡(镇)、村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零售,云仓示范点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物流整合共配集运”三位一体”的模式。在云仓中设立的功能区域分为线上销售区、农产品上行直播间、货品仓库区、货品展示区,智能化配送区等,配置土特产、生活日用品、儿童玩具、小家电等丰富的产品线,并且加载云商汇线上云仓管理系统和智能快递柜,对云仓货品进行数字化管理,优化货品品类及数量的配置,做到及时为乡(镇)、村站点提供丰富的货源补配服务。为提升农产品上行销售,激活县域商贸流通内循环,切实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配置蔬果初级加工设备,设备金额100万左右,通过对本地蔬果的加工,使得双柏居民的“菜篮子”获得品种丰富、安全、及时、价优的保障。通过线下门店销售、社群矩阵、蔬果加工、云仓智能化配送体系的整合及运营,实现年度销售整体业绩150万元左右。云仓示范点建成后,实现云仓示范点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之间的物流时间小于48小时,每公斤配送成本略低于市场价格,并实现物流全程可视化地图轨迹查询。完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购置配备农产品、水产品冷链物流车辆一辆。

(4)资金拨付:为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即:项目启动建设后,预拨不超过支持总额20%的资金;项目中期评估达到预期目标,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60%;项目通过最终评估后,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且提供质保期保函后,拨付剩余资金。

第十二条 开展网红带货增值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和培训。

(1)建设内容:在双柏县特色景点的基础上,设计并打造网红打卡点不少于2个,每个网红打卡点每年获得新媒体账号推荐不低于20次,营造县域网红带货热潮,围绕双柏县国家级森林氧吧这张名片将双柏网红点推向全州、全省、全国。

(2)支持标准:网红打卡点建设期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运营期不得少于2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94万元。

(3)建设要求:建立农村电商创业培训机制,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人员开展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且达到一定的转化率。帮助传统企业培训电商专业人才,培训指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该培训主要为实操型培训,面向县域内有企业和有电商销售需求的个人,组织电子商务网店实操培训,培训人数约400人。组织县域内有潜质的主播和对直播有需求的企业,开展电商直播实操培训,培训人数约200人。根据实际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并如实做好培训记录。注重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通过实操培训,打造1个双柏本地账号,账号粉丝数不低于10万,孵化3-5个双柏本地主播号,每个账号粉丝1万以上。

(4)资金拨付:为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即:项目启动建设后,预拨不超过支持总额20%的资金;项目中期评估达到预期目标,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60%;项目通过最终评估后,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且提供质保期保函后,拨付剩余资金。

第十三条 建设高标准蔬果自动化分选系统,提升农产品上行供应链能力。

(1)建设内容:建设一条高标准蔬果全自动分级系统,满足西红柿、石榴、橙子、沃柑等蔬果类产品的自动化分选,有效推动农特产品品牌化、网货化,实现双柏县蔬果类农产品能够达到进入主流电商渠道和出口渠道的标准,同时满足线下商超、微商社群和网红粉丝的个性化要求。

(2)支持标准:项目总体预算资金为59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95万元,企业自筹预算资金400万元。建设期按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运营期不得少于5年。

(3)建设要求:建设分拣产线加工车间面积1000~2000㎡,设置办公区、值班室、分拣工作台、包装区、存储区(低温存储区)、尾菜处理区、装卸货场、场内道路等分区。投资购买新西兰进口的高精度自动化分拣生产线COMPAC系统一套400万左右。配备运营保障队伍,配置至少6名固定运营管理人员(包含厂长、会计、质检员、工人领队)。企业配套厂地建设及租赁费用、人工费、机器保养费、机器移动搬运费等运营资金200万左右。自实施之日起半年内完成设备采购;自设备购买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企业配套运营投资。

(4)资金拨付:为确保资金安全,原则上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即:项目启动建设后,预拨不超过支持总额20%的资金;项目中期评估达到预期目标,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60%;项目通过最终评估后,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且提供质保期保函后,拨付剩余资金。

第十四条 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公司

(1)实施内容: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公司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使用开展全程日常监督管理。

(2)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26万元。

(3)完成时限:自本方案正式获批准实施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4)资金拨付:项目启动后,预拨不超过支持总额20%的资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50%;后续扶持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累计拨付资金不得超过支持总额的90%;余款在约定的服务期满后,拨付剩余资金。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后续工作的统筹与领导,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联席小组会议制度按照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出台相关的制度开展工作。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是综合示范工作的县级牵头部门,各乡镇、部门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项目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统筹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科学选择承办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

第十七条 严格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同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资金管理遵循依法、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接受审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加大督查指导。要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项目承接单位的绩效评价考核,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十九条 强化宣传推广。要及时将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公示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各种节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电子商务宣传,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创造典型,上报信息。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跟踪问效,总结项目特色亮点,根据县统计局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州商务局和省商务厅。

第六章资金拨付与验收

第二十一条 资金的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企业)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进行联合初审,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提出具体拨付意见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与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复核无误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签订项目合同内容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办企业。

第二十二条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办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因项目资金调整导致资金结余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资金按原渠道退回。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企业)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资料。县级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验的方式组织分项验收;通过县级初验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要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视情况督促整改或以收回中央资金处理。

第二十四条 财政资金支持投入形成的设施、设备、信息集成系统和软件等资产产权属政府所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承办企业管理。企业自筹资金超过总资金50%的建设或采购设施设备形成的资产归企业所有。属政府所有的资产处置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双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资金分配

县市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计划数量(个)

资金预算

(万元)

承办企业投资

(万元)

建设运营期限

双柏县

农村物流云仓示范点

选择两个物流量较大的乡(镇)、村级站点建设云仓节点,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物流管理手段,整合现行乡村批发零售、快递包裹、美团优选、社群团购等的物流资源,通过布局分布式仓储节点打造共享物流信息平台。购置一辆农产品、水产品冷链物流车,提升农产品、水产品采收、配送的保鲜能力,减少货损。

新建改造

2

185

五年

增值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和培训

通过在双柏县的特色景点建设网红打卡点不少于2个,营造县域网红带货热潮,围绕双柏县国家级森林氧吧这张名片将双柏网红点推向全省乃至全国。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强化培训机制,突出培训质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并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新建

1

94

二年

高标准蔬果分选线

建设一条高标准蔬果全自动分级生产线,满足西红柿、石榴、橙子等蔬果类产品的自动化分选,推动农特产品品牌化、网货化,实现双柏县蔬果类农产品能够达到进入主流电商渠道和出口渠道的标准,同时满足线下商超、微商社群和网红粉丝的个性化要求。

新建/以奖代补

1

195

400

五年

第三方公司

委托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公司对“双柏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和后续扶持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双柏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和后续扶持项目及专项资金一次性通过国家、省、州、县验收和资金审计。

新建

1

26

建设周期结束

合计

5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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