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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523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2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近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柏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双政办发〔2022〕1号),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工商联和商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做好商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商会自身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协)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商(协)会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财务管理,推进商(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由双柏县工商联牵头草拟了《双柏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商(协)会、各直属商(协)会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报请十四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目的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商会自身建设,健全财务管理,该《办法》对我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作了总体要求。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报告,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为推动我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三、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立一套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管理机制,商(协)会自身发展建设按照省级“四好”商会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完善,为全县其他行业部门商(协)会管理提供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机制。

四、执行范围

双柏县内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分为七章、三十三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责,对《办法》的范围、任务等做了说明。

第二章收入管理,对商(协)会的业务收入、收入的原则及会费的收取作了要求。

第三章支出管理,对财务支出范围和支出原则作了明确。

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对资金往来、现金收付和固定资产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票据管理,对商(协)会业务票据的使用、管理及合法性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监督管理,对《办法》在落实、业务的办理及登记和注销等情况作了规定。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办法》解释权部门和实施日期。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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