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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双柏县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909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办发〔2022〕22号 成文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双柏县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双柏县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重要性认识,本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推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实现每个乡镇、部门都有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事项服务。

二、加强事项清单管理。要认真对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梳理本单位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于2022年9月20日前在服务窗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并将两个清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版和普通电子版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县清单。今后因法律法规新修订或上级出台新政策文件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对应调整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并将调整情况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备案。

三、扎实开展服务工作。要调派精干业务人员,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服务工作,推动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服务工作落细落实。自发文之日起,每季末25日前将落实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服务工作情况报送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各乡镇、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服务制度,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好的建议及时进行反馈。

(联系人:王荣明,电话:7712905,传真:7711662,邮箱:sbxzgjzcfgg@126.com)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双柏县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两个试行制度(定).docx
附件2.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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