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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双柏县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916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 文  号:政府便签 成文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县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充实双柏县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普学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 园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李欣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兴国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冬梅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赵秀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局长

刘子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文琴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晓燕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曾章俊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苏友仁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李维军 妥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 平 大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军 法脿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志强 石咢嘉镇人民政府镇长

普靖凯 大麦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恽 安龙堡乡人民政府乡长

尹 康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邓亚娟 独田乡人民政府乡长

孙思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思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全县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部署打击文物犯罪和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 加强文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研究解决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研究解决文物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所在单位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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