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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2-0929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2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近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清单》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全面部署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6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对全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作出安排。8月24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发〔2022〕54号),公布了《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就做好有关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县市要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报县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于2022年9月底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编制过程

根据国家、省、州工作部署,我县于8月3日开始研究和梳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于9月初编制形成了《清单》(征求意见稿),并起草了《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上级规定的行政许可清单编制公布的程序要求,于9月9日分别向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级有关部门和8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函征求意见;于9月14日县政务服务局法律顾问、政府自身建设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梳理复核,9月16日县政务服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州审改办进行审查,经州审改办细致耐心指导,县政务服务局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于9月21日通过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9月28日经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清单编制总体情况

《清单》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共241项,包括239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双柏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含中央、省、州驻双单位事项7项)和2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

(二)事项承接情况

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楚雄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355项和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许可事项4项,我县依法照单承接241项,范围涉及8乡镇人民政府,25个县级部门,4个中央、省、州驻双单位,其中:县级239项,乡级5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

(三)事项未承接情况

楚雄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355项和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许可事项4项,双柏县根据实际情况承接241项,不具备承接条件的许可事项共118项,均审批权限仅为州级实施。

(四)有关情况说明

1.《清单》严格在《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进行梳理编制,事项名称与国家、省、州清单事项名称一致,设定和实施依据与省、州清单对应事项一致,主管部门与州级清单相对应,实施机关依据州级清单明确的实施机关和《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双办字〔2019〕32号)及划转事项清单确定并严格按省、州有关要求进行规范表述。

2.乡镇不单独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由县级统一编制公布。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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