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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粮食应急预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3-0519005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近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柏县粮食应急预案》(双政办通〔2023〕11号)(以下简称《预案》)。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编制的背景和依据

2008年1月30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柏县粮食应急预案》(双政办发〔2008〕7号),但随着机构改革,原来承担应急职能职责的机构发生了相应变化,职能进行了划转,且原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等机制方面存在不足,预案已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楚雄州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机构职责、响应机制、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和重建、保障措施、附则10个部分33项构成。

(一)总则。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个方面对《预案》编制情况进行说明。

(二)机构职责。成立了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明确了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粮食应急机构的职责。

(三)响应机制。明确了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为

县级(Ⅳ级),出现县粮食应急状态时,启动县级(Ⅳ级)应急响应,出现超过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报请州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

(四)应急准备。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地方储备规模到位,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存储安全,增强全县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启动县级(Ⅳ级)应急状态后,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保证应急粮加工、运输及供应。县财政要将必要的粮食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区域应急保障。

(五)预警监测。明确了发生灾情和突发事件后,各乡镇要迅速开展监测分析和研判,第一时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县发展改革局报告。县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内粮食市场供应形势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同时负责建立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报告相关情况。

(六)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组织筹集和调运、公布应急供应网点和设立临时发放点、组织应急加工和运输、发布信息、应急经费和清算、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应急结束等内容。确认出现县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立即做出应急响应,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七)应急处置。明确了出现县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本县粮食应急预案,并向州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八)恢复和重建。明确了县粮食应急预案终止后,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完善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相关手续,适时下达补库计划,及时恢复县级政府储备粮库存数量,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九)保障措施。明确了资金人员保障、信息化保障、基础设施保障、 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内容。要建立专业粮食应急保障队伍,加强信息化建设,定期对粮食应急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维护,定期开展跨部门、跨地区综合应急演练。

(十)附则。明确了责任追究、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的实施时间。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图解:双柏县粮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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