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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部分市政道路及公园标准地名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3-0821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2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通〔2023〕15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地名公共服务工作,规范地名管理,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县委第66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市政道路及公园进行命名,现将标准地名通知如下:

一、县城部分市政道路命名

(一)东起朝阳路经虎乡大道,西至彝源路(党校南),命名为“福祥路”。

(二)东起彝源路,西经双柏县中医院南侧至丰贸路,命名为“兴业路”。

(三)东起文昌路与人民路北段交叉口,经文康路、双柏县第一中学南侧,西至文昌路与虎乡大道交叉路口,命名为“育才路”。

(四)位于正在规划的查姆度假新城,南起永昌路,向北经县政府西侧,连接文昌路,命名为“绿孔雀大道”。

(五)位于正在规划的查姆度假新城,东起绿孔雀大道,向西至街心花园,连接查姆大道,命名为“红康路”。

二、县城公园命名

公园为原来的虎湖,在县城的文明路与文康路交叉处,面积约22.14亩,命名为“福海公园”。

三、法脿镇道路命名

(一)南起白浦路祥子超市,北至狮子口水库的道路,命名为“虎笙大道”。

(二)东起文卫路万家欢平价便民商行,经农贸市场后门,西至中村河河边的道路,命名为“丰庆路”。

(三)东起法脿中心校门口,西至赵兴祥家的道路,命名为“学兴路”。

(四)东起法脿社区门口,西至中村河河边的道路,命名为“白竹路”。

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命名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标志的设置、管理、维护工作。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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