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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3-0928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近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执行,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6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8月22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0号);3个文件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据此,县审改办及时启动《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调整完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对照国家、省、州清单(2023年版),结合机构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以及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情况,在认真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修订完善,形成《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和公布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清单》编制总体情况

《清单》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共240项,包括238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双柏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2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范围涉及8乡镇人民政府、25个县级部门、4个中央、省、州驻双单位,其中:县级236项,乡级7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

(二)《清单》主要调整情况

1.新增承接许可事项2项:县教育体育局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事项;县应急局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

2.取消许可事项3项:2022年版清单中,县公安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取消县级审批权限。

3.实施机关变更6项:一是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事项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机关变更3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部分审批、部分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名称变更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由县教育体育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承办。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变更3项: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护士执业注册”实施机关作出变更调整。

4.主管部门变更2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主管部门由县人防办变更为县发展改革局。

5.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增补、取消、调整26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国、省、州清单明确的设定和实施依据,对“机动车登记”“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等26个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作出增补、取消、调整。

三、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一是要认真执行《清单》,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等行为;二是要同步对权责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对应要素进行调整;三是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实施规范,完善网上平台要素,及时向社会公布。要积极探索创新《清单》应用场景,依法依规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等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明确,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图解: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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