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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4-1211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双柏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防火期和防火区

本轮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其中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用地和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为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区。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高火险期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严禁未经许可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区活动。

(二)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烧荒、烤火取暖、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等非生产性用火。

(三)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严禁擅自实施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产和建设工程的野外用火;严禁擅自进行烧灰积肥、烧放牧草场、烧秸秆、烧地草、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车外丢弃烟头等火种;严禁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老人、小孩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野外用火、玩火。因农林生产、施工作业等确需野外用火的,应按照《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用火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地点、明确现场负责人和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前提下实施。

(四)森林草原防火区实行设卡管理,在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防火警示牌,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防火区。进出车辆和人员应当扫“防火码”进行实名登记,依法接受防火安全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检查。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新质能力建设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全面提升野外视频监控系统、林火监测预防系统、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等森林草原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充分运用无人飞机、野外视频监控、护林员地面巡护管理系统等手段,强化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防能力,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灾高火险预警信息;应用无线超短波、有线传输、卫星通信等多种手段,以组建超短波数字通讯为主,以移动通信设备为支撑,确保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畅通;要充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乡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训练,大力推广“以水灭火”战术战法,并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全力提升森林草原火灾处置能力。

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群防群治机制,要加大对城市面山、森林公园、景区、军事设施、道路、村庄、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库房、矿山、电站、工厂、施工工地、景区步道、坟山墓地、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重点地段、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林下可燃物,对输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和目标任务。护林员要在管辖范围内每日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火险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五、广泛宣传动员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常态化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八进”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高火险公告、禁火令;利用快手、抖音、老村长喊话等媒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防火命令、公告、禁火令、高火险信息、公益广告、典型案例、警示信息,积极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应急值守

森林草原防火期,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要做好科学扑救准备,一旦出现火情,及时归口上报,并迅速采取科学、安全、高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或县森防指值班电话0878-7713003报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森林草原火情(灾)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试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2024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