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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2月全县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索引号:ajj -/2025-0211001 公文目录:事故通报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11日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12月,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受伤人数减少2人,分别下降50%、66.7%、100%。未接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及问题分析

(一)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与去年相比,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均大幅下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二)对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然存在差距。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设备老化、损坏严重,未能及时更新维护。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甚至存在隐瞒不报的情况。

(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道路交通方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道路基础设施薄弱,交通安全标识不全,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建筑施工方面,部分施工企业存在违规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风险较高。消防领域,一些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火灾隐患较大。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能竞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同时,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三)深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在道路交通方面,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标识设置,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规范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领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