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印发双柏县民政局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ajj-/2023-0215053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各乡镇民政办,县局各股、室、中心、馆、所:

经县民政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双柏县民政局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迅速按本预案分工做好县民政局社会应急联动各项应急工作。

 

双柏县民政局

2017年6月22日

 

双柏县民政局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到有备无患,快速、准确、及时地完成好民政部门在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中的应急职责任务,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和各类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双柏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双柏县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要居安思危,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主动做好抢险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  县民政局要按照县公共事件应工作领导小组、县减灾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认真履行好民政部门和县减灾委办公室的各项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抗灾救灾抢险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第四条  发生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后,县民政局要在县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减灾委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本预案,按照所承担的职能职责,做好灾情核查、收集、评估、汇总、上报,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调运和管理、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灾捐赠款物接收、流浪乞人员救助安置、无名尸体处理、涉军群体信访维稳等工作。发生一般自然灾害,县民政局视情况直接或间接指导乡镇开展救灾应急抢险和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应急办公室、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流浪乞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组、无名尸体处理工作组、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分组名单、工作职责附后)。

第六条  组建以县民政局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其他民政干部职工参与的应急专业队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  县民政局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应急救助物资,且能够用得上,能够发挥作用。

第八条  局办公室为县民政局的应急值班地点,县民政局严格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由应急办公室对全年应急值班作总体安排,每周五将下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张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值班。

第九条  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发生后,县民政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按分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第十条  在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灾应急期间,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证通讯畅通和随叫随到,确保各项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灾情统计后,经县民政局领导同意,报县政府领导审核后统一上报或发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灾情。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双柏县民政局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双柏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附件:

双柏县民政局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兴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姚鹏本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朝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高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保文  办公室主任

杨国应  救灾救济股股长

苏育安  安置股股长

杨红芳  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股长

普  映  社会救助股股长

张红燕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股长

师晓梅  优抚股股长

李天华  殡葬管理所所长

谭  涛  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李保云  老龄综合股股长

陶云怀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杨正琪  县殡仪馆馆长

普家凤  社会救助股副股长

苏培良  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流浪乞人员救助安置、无名尸体处理、涉军群体信访维稳5个工作组,各组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应急办公室

主  任:苏兴荣

副主任:姚鹏本、袁朝萍、韩高生

成  员:李保文、杨国应、张红燕、师晓梅、李天华、杨正琪

工作职责:负责县民政局承担的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应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社会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达、报送和处理;根据情况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组第一时间到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社会应急联动建设管理日常工作。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苏兴荣

副组长:姚鹏本 、袁朝萍、 韩高生

成  员:李保文、杨国应、苏育安、杨红芳、普映、张红燕、师晓梅、李天华、谭涛、李保云、陶云怀、杨正琪、郭琼、苏培良、普家凤

(一)灾情核查组

组  长:苏兴荣

成  员:谭  涛、李天华、杨正琪、陶云怀、尹久亮

主要跟随州县领导深入灾区一线调查、核实、评估灾情,安抚灾民,指导灾区开展应急抢险、抗灾救灾、防灾减灾、灾民转移安置、死难者善后等工作。

(二)灾情汇总上报组

组  长:姚鹏本

成  员:杨国应、杨红芳、普  映、郭  琼

主要负责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救灾物资分配计划,做好救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救灾物资调运组

组  长:韩高生

成  员:苏旺生、苏育安、李保元、王开忠、彭家林

负责救灾物资调拨,主要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品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四)捐赠款物接收组

组  长:袁朝萍

成  员:郎天友、苏国生、卜生福、张红燕、师晓梅

主要负责捐赠活动的宣传、组织和捐赠款物的接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款物情况。捐赠活动结束后,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建华

成  员:李保文、李永平、苏培良、普家凤、谢文荣

主要负责抗灾救灾应急抢险阶段来往人员的接待和车辆的安排及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三、流浪乞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组

组  长:韩高生

成  员:张红燕、苏培良、郎天友、谢文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110处警人员护送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弃婴、走失儿童的接收安置救助工作;负责对生活无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弃婴、走失儿童中危重病人的住院救治和救助工作。

四、无名尸体处理工作组

组  长:姚鹏本

成  员:李天华、杨正琪、彭家林、期中和、李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尸体的接收处理工作。

五、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组

组  长:姚鹏本

成  员:师晓梅、苏育安、李保文、郭琼、谢文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掌握涉军群体上访人员的动态,做好涉军群体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负责对好涉军群体上访人员进行劝导、引领、接收、安置工作,严防事态扩大。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