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为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单位,承担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等工作;
1、负责本乡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对本乡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承办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和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风廉政建设
我院围绕大庄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双柏县卫计局、大庄镇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依法妥善管理卫生院,认真履行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强化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医院管理
医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落实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工作。紧抓医院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环境管理,改善诊疗环境。在村卫生室管理方面,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培训,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规章制度,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加强急诊绿色通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3、业务开展
(一)基本医疗:(1)、医疗诊治:目前我院能开展区域内24小时急诊急救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在业务方面对创伤、休克、循环呼吸功能衰竭及内、外、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等疾病能进行常规处理;
(2)外科、妇产科:我院对普通清创缝合、撕裂伤缝合、计划生育、表皮肿瘤摘除术、拔牙、骨折外固定等手术均能开展。
(3)医技、检验业务:我院现能开展三大常规、肝功、肾功、血脂、血糖、彩超检查、心电图检查、心电监护等业务。
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药品上网采购工作,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5)中医药服务:我院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康复理疗室,配备2名中医科医务人员,推拿治疗、火罐、神灯、中药雾化吸入、刮痧等中医药诊疗项目均可开展。截至11月30日,中医门诊1661人次,费用总计:95929.9元。
(二)公共卫生:(1)慢性病管理方面,2018年共管理高血压患者2315人,完成体检1898人,合计随访7559人次。管理糖尿病人338人,完成体检192人。管理重性精神病 247人,均按照要求进行了随访管理工作。
(2)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截至11月底,建立辖区内65岁老年人健康档案共 2545份,管理老年人1570人,完成老年人体检 1570人次,自理能力评估 1570人次。
(3)健康教育方面,卫生院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目前已开展 7期,参加人数 387人。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81期,参加人数4066人,个体化健康教育1015人次。播放影音资料 种累计264小时,发放应刷资料12种累计6476份。
(4)预防接种方面,2018年至11月30日止新建卡人数90人,接种针次2145次。开展学龄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无证、漏种补种率达100%,儿童预防接种相关信息计算机管理率达100%.
(5)孕产妇管理方面,妇幼板块统用自然年模式,至2018年11月30日我镇育龄妇女约8089人,其中2018年共发现各类高危孕产妇65人,其中已住院分娩60人,遗留5人至下一年。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2018年没有危急孕产妇死亡情况发生。管理孕产妇247人,截至年底(11月30日)已住院分娩 158人,遗留89人至下一年续管, 247名产妇中无双胎。全年死产1个,无死胎。 247名产妇中,实际建册247人,系统管理222人,系统管理率达90%,住院分娩158人,住院分娩率达 100%。
(三)居民医保工作
截至11月30日,大庄镇中心卫生院居民医保门诊病人14945人次,门诊医疗费用总计738892.33元,住院人次479人,住院医疗费用共计770598.07元。合计收入1509490.40元
(四)健康扶贫工作
截至11月30日,我镇现有人口为6612户255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4户,7264人,贫困发生率28.5%。已核准因病致贫312户1128人,现症病人1167户2206人,因病致贫率15.4%。患有13类19种的有152人:其中儿童房间隔缺损2人,胃癌2人,结肠癌1人,直肠癌2人,终末期肾病3人,肺癌2人,耐多药肺结核2人,重性精神疾病140人。45种重点疾病398人,48种次重点疾病40人。
二、工作成效及亮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全镇13个村委会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卫生室建设要求。至此,大庄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已达2834.46m2,住宿用房1297.5m2,13个卫生室最大的为260m2,最小的为120m2。卫生院及卫生室建设已远远超过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和州、县、乡级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我镇分别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的四重保障体系,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改善卫生技术人才结构不合理问题,今年新入影像技术专业人员,为我院开展彩色多普勒超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内卫生人员新招考3人,三支一扶转正1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60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67万元,占总收入的76.74%;事业收入118.60万元,占总收入的19.59%;其他收入22.26万元,占总收入的3.68%。与上年收入511.17万元对比合计增加94.37万元,增长率为18.46%,其中财政拨款增加81.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国家加大对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事业收入增加31.37万元,主要原因是门诊、住院病人增加,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6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47万元,占总支出的73.57%;项目支出161.44万元,占总支出的26.43%;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524.55万元对比合计增加86.36万元,增长率16.46%,主要原因是随着职工人数增加各项卫生支出增加,以及2018年国家加大对卫生项目经费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64万元,减少率29.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14万元增长率80.78%,主要原因是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项目劳务费、卫生材料、办公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以及中医药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4%。按照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08.61万元,比上年435.25万元减少126.64万元,减少率2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61.44万元,比上年89.29万元增加72.15万元,增长率80.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公共卫生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以及中医药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9%,按款区分具体支出和用途如下: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2.97万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57.24%,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
(2)公共卫生143.11万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35.16%,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活动的开展。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63万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5.5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以及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2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增加,未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42万元,增长1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2万元,增长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万元,增长1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18年各项考核、培训、学习督导等工作增加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3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接待人次625人。主要用于我院各项考核、培训、学习督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62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83万元,固定资产502.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72万元,无形资产2.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中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安排资金采购支出9.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支出0万元,使用其他财政性资金采购支出0万元,使用非财政资金采购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
(四)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五)公共卫生: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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