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双柏大庄中心校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dzz-/2021-0912014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02月1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

中小学教育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大庄中心校的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教育局的大力指导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帮助支持下,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均衡、公平的教育理念为统领,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面我对2017---2018学年大庄中心校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基本情况

大庄中心校辖区内有初级中学1所,完小10所(其中心完小1所,村级完小9所)。现有在校学生1680人(中学624人、小学1056人),寄宿制学生1576人(中学:614、小学:962人)。在职教职工163人(中学63人、小学100人)。学历合格率100%。后勤临时人员42人(中学10人),教学班68个(中学15个、小学53)。现有1所公立幼儿园,在园幼儿94人,私立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126人,在园教职工22人。

2)、狠抓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辉煌

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体差异。针对学生基础、个体差异大及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要求教师树立科学的评价观,因材施教,分层教学。重视学生个性化、特长化教育和能力发展。既注重养成教育,又注重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使全体学生素质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提高,实现共同发展和差异发展的协调统一;在2017-2018学年,在中心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新辉煌。楚雄一中上线6人,双柏一中上线147人,212班谢迎华同学以裸分581.6分的中考成绩夺得全县第一名、全州第四名。

3)、抓德育管理,营造良好德育环境

①、建立健全德育管理系统工程,夯实和谐向上的思想基础

我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从调动全体教师的德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入手,进一步明确德育的工作目标和自己的职责,强化班级管理激励机制。通过制定班主任、任课教师职责以及评选文明班级进步生、优秀学生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②、抓好学生常规教育

全方位地抓好学生的常规管理,促进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重视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细化学生一日常规要求,从最基本、最简单、最容易忽视的细节入手,增强学生文明礼仪意识、节俭意识、卫生意识。

③家校联动,做好学生的工作

无论中学部还是小学部都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各年级家长会,通过家长会,极大地增进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互相了解,找出更好地教育学生的方法,同时,班主任也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家访,特别是后进生,做好跟踪记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德育工作,安全工作。

4)、抓教学管理,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①、抓完小的管理,追求完小管理出实效

中心校十分注重对各村小学的督查管理,一是规范了教职工工作纪律和工作时间;二是实行“中心校行政人员挂点联系学校”制度,加大行政人员下乡监督的力度;三是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②、抓好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课堂是实施教学的主阵地,课堂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好坏。我校以“严要求,细管理,实过程”为主导,开展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加强了备课环节的管理力度,在教师教的得法,学生学的轻松上下苦功。创设资源优化组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教学带头、示范与引领作用,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开展学生分析、判断、概括能力的培养,帮助他们形成自己特有的学习方法。

③、抓好“控辍保学”,做好宣传

一是依法控辍。中心校把每年的3月、9月作为义务教育宣传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家长的责任和义务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责任控辍。我们实行双线包学,即:政府一条线,镇干部包片包校,村干部包村包组,把学生入学巩固纳入镇村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内容;教育一条线,实行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层层包保,加大了控辍保学力度,把控辍保学责任具体到人;三是减负控辍。建立规范收费机制,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有效地防止了学生辍学。四是助学控辍。构建扶贫助学机制,切实落实“两免一补”惠民政策,组织党政干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五是以教控辍学。强化管理机制,做到严格学籍管理,规范了转入、转出手续,防止因转学而失学,因流动而流失。对留守儿童入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严格要求监护人按《义务教育法》实施,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对《义务教育法》大力宣传,夯实了我校教育的基础,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同时,规范教学行为,对“学困生”、“差生”等学生给予特别关注,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做到以教控辍。

④、加强引导和管理,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中心校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重点来抓。一是加强学校党组织工作,强化学校班子建设。以深入开展“学雷锋”、“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把党内教育活动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工作引领学校队伍建设,以抓党建促进教育教学,充分发挥了学校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主动配合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强化中小学教师管理和师德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培训、“三个教育”(感恩教育、红色教育、廉政教育)、“传承文化诵读经典校园”、“家长座谈会”以及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干部和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主人翁精神,干部、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5)、紧抓安全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①、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班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安全管理制度。

②、进一步加强了值日教师与行政职责的管理,实行行政带班制度,做到每天上下午进校前在校门口值勤负责学生秩序的维持;值日教师坚持教学楼楼道值勤,维持学生上下楼的秩序。班主任充分利用班会课等对学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并形成制度。几年来,学校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也没有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

③、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主题,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加强了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落实排查机制和问责制。每学期学校都要组织专人对中小学、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宿舍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协调相关处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学校都配备了必要的安全器材,设立了校园门卫室,安排了专职保安,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确保了校园平安和教学的正常秩序。

6)、学校建设与办学条件的改善

近几年来,中心校致力于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进一步优化了育人环境。目前,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教育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2主要事业成效。

学校自创建以来,始终坚持“为孩子一生奠基,为民族未来启航”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校,民主管校”的办学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管理方针,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以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依法治教、科研兴校的思路,深入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取得了较理想的成绩。明确提出了“人文、科学、绿色”的口号,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渗透环保理念,大力开展绿色教育,实行环境育人、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培养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成为全校上下的共识,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学校历届领导班子团结,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美化育人环境,抓好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校容校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育教学质量都逐年提高,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得到了家长与社会的广泛认可。2014年,185班蒋宏伟同学以719分的中考成绩夺得全县第1名。188班毕家涛同学以705分的中考成绩取得全县第3名,183班杨青同学以704分的中考成绩取得全县第4名,2015年,195班郎博琪同学以713分的中考成绩夺得全县第2名。2018年,212班谢迎华同学以裸分581.6分的中考成绩夺得全县第一名、全州第四名。2010年1月,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绿色学校”;2012年1月,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科研兴教示范单位”;2012年5月,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德育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11月,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2015年3月,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2013年9月,被州教育局评定为“州级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和“州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10月,被州教育局评定为“州级平安校园”和“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015年8月,被双柏县教育局考核为“优秀教研组长工作室”;2015年12月,被双柏县教育局考核为“优秀学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个

(二)下属单位的构成情况。

双柏县大庄中心校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

2019年在职实有16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0人。

(四)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大庄中心校无公务用车编制。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银行存款结余58,080.00元。年末固定资产为30,669,510.38元。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预算公开6—5表)

(一)小学部门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82.5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00万元,本级安排1,782.55万元,自筹资金0.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2.5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782.55万元,专项收入安排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00万元。

(二)小学部门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55万元,占总支出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1.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2050201 学前教育:23.47万元;2050202 小学教育:1318.40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31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81万元;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50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88.04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58.13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07.89万元。

2.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782.55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390.32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567.79万元; 30103 奖金:32.52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217.56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81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92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13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4.50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2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107.89万元;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28万元; 30201 办公费:6.89万元; 30206 电费:2.00万元; 30211 差旅费:0.50万元; 30218 专用材料费:0.5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3.97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15.85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0.00 万元。

(三)中学部门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30.5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00万元,本级安排1,130.51万元,自筹资金0.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0.5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130.51万元,专项收入安排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00万元。

(四)中学部门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51万元,占总支出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1.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2050203 初中教育:850.99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0.21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91万元;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02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7.22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5.61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72.55万元。

2.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30.51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269.18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363.36万元; 30103 奖金:22.43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142.37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91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1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61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3.02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1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72.55万元;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08万元; 30201 办公费:0.97万元; 30206 电费:0.26万元; 30211 差旅费:0.06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0.10万元; 30216 培训费:0.55万元; 30218 专用材料费:0.45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9.07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12.07万元; 30308 助学金:1.25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0.00 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万元。

四、对执行部门预算的要求

(一)2019年部门预算已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你部门要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预算金额和用途执行。要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预算单位的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支付,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的拨款,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支出用途。

(三)基本支出中年初预算的公用经费、车辆燃油费及核定的工伤保险费年初一次性下达给你单位,工资支出按月上报,项目支出部分待批复后,另下达文件。

(四)纳入国库直接支付部分,即人员工资、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费支出,在预算执行中,由各单位按月向财政部门申报,年内遇国家政策因素晋升工资、工资制度改革和人员调入调出应由各预算单位及时向财政部门相关职能股室提供相关依据,按月如实填报实际支出经费申报表,年终根据各单位实际支出情况一次性调整预算。

(五)核定的年初一次性下达的年初预算数包含预算单位办公费、工会费、车辆使用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费用,各部门应勤俭节约,量力办事,年中人员变动不再追加减经费。

(六)非税收入征收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免征、缓征或提前征收应征的非税收入;更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坐收坐支”非税收入,非税收入的管理按照《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政通〔2016〕93号)执行。

2019年2月9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