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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fbz-/2021-0912006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555401000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宽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务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治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置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取水配置、林权改革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培强配优村级班子;加强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保障基层政权功能;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服务型、公益型、互助性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力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1.抓好经济工作,主要指标稳中有进。始终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济领域的重大问题,齐抓共管,经济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据统计,2019年全镇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7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81亿元,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02亿元,增长5.67%;实现税收1094.68万元;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40元,增长10%。 

2.紧盯责任落实,脱贫步伐坚实有力。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责任和政策落实,控辍保学成效显著、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不断加强、贫困人口安全饮水得到有效保障,脱贫成果全面巩固提升。整合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540.65万元。持续开展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新识别纳入贫困户16户58人、脱贫返贫户3户7人,目前标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49户3514人,未脱贫68户18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79%。

3.强化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总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1个,完成投资4243万元。铺司至九干箐、法甸至下扎矣、红栗下黄草滩至菜园箐、雨龙老鸦村、雨龙寨等公路路基改扩建工程全面完成;一批饮水安全补短板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配合实施了石头、六街片区土地整治项目,麦地杜近村滑坡点治理项目;法脿、折苴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17公里。建成光伏扶贫电站6个,总装机650千瓦。法脿集镇开发统建点初成规模,排污排水、绿化亮化、主干道硬化等工程全面完工,集镇停车场、洗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集镇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

4.聚焦产业培育,富民产业稳步发展。着力发展“烟叶生产、畜牧养殖、经济林果、绿色蔬菜、药材种植、文化旅游”六个重点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0个。完成烟叶生产任务150万公斤,实现烟叶总产值4308万元,均价每公斤28.72元,实现税收947.77万元;有友养殖合作社等龙头养殖业初成规模,畜牧养殖业总产值达1.52亿元;巩固发展经济林果,瑞兴农业有限公司等种植的产品相继上市,带动全镇经济林果产值达6000万元;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种植,红栗片区绿色蔬菜种植超千亩,带动全镇蔬菜产业实现产值5000余万元;大力推广中药材种植,种植面积达2668亩;旅游革命、“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顺利推进,持续办好“云南·法脿虎笙节”、火把节等民间文化节庆活动,雨龙寨、李方村游客接待中心等一批民宿蓬勃发展,白竹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有序推进。

5.坚持生态优先,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森林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工作扎实开展,毁林开垦、私挖乱采、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落地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开展。镇村两级设置河长63名、巡河员38名,开展巡河456余次,清理水库、河道垃圾20余吨,清理河道25公里,河流水库环境不断提升。天然林保护、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强。持续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一水两污”治理,镇集中搬迁点污水处理设备建成投入使用,深入开展农村“七改三清”,加快推进自然村垃圾治理、乡村“厕所革命”,行政村公厕实现全覆盖,完成农村户厕改造986座,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6.做实民生实事,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改善住房条件362户。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投资新建非营利幼儿园1所,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教育教学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100%。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低保、五保及各类救济救助1360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效益补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800多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00余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公共卫生服务设施更加完善,13个村级规范化卫生室建成并配齐村医生;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98.46%,医疗保险基金共计报销32866人次148.1万元。覆盖镇、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继续加强,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新进步,广播电视、统计、档案等工作取得新成效,残联、工青妇、儿童、工会、科协等工作取得新业绩。

7.全力维护稳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充实,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成果,禁毒、防艾、反邪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成效明显,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加快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理问题线索62条,全年调处矛盾纠纷62件,处理信访93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食品药品、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年共开展各类联合检查14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社会保持总体稳定。

8.聚焦主责主业,政府作风有效改进。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五个一批”“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有序推进。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坚决全面彻底消除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工作全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政府行政效能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2019年公开政府信息12类152条,其中:政府文件113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会议培训信息29条;财政信息3条、扶贫工作信息1条、业务服务1条、组织机构2条。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2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4个,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网上公开12345公众热线回复办理情况 7条,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明确的制度、严格的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法脿镇政府

  2.法脿镇人大

  3.法脿镇党委

  4.法脿镇社团

  5.法脿镇财政所

  6.法脿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法脿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8.法脿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法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0.法脿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1.法脿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5,全部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672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24万元,占总收入的43.99%;其他收入3767.50万元,占总收入的56.01%。与上年对比增加2196.22万元,增长48.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9.56万元,减少12.56%,其他收入增加2651.77万元,增长237.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安排的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合计6857.4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29.99万元,占总支出的23.77%;项目支出5227.47万元,占总支出的76.23%。与上年对比增加253.96万元,增长3.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60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7.65万元,减少0.53%,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规模与2018年项目资金规模大体一致,项目支出小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9.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6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2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65万元,减少0.53%。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规模与2018年项目资金规模大体一致,项目支出小幅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0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4.27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0.2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383.8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69.86万元;

8.农林水支出1482.45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53.69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566.27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8万元;

12.其他支出53.91万元。 

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镇主要实施的项目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村间道路建设、沪滇协作建设项目、文化活动室建设等项目。坚持精准扶贫,完善扶贫详细规划,按照全面脱贫的目标,对照精准脱贫标准,细化措施,落实任务,严格对照脱贫攻坚任务台账,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工作中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明确项目部门职责。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支出责任主体的意识,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压实责任。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项目资金拨付报账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财经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办事,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保障资金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72%。与上年对比减少1372.23万元,减少30.44%,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安排实施的项目减少,跨年度实施项目也相对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24.5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85.12万元,财政事务31.8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9.62万元,组织事务19.5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5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14.27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34.5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8.3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76.79万元,企业改革补助1.32万元,抚恤163.83万元,社会福利34.97万元,残疾人事业1.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6.47万元,其他生活救助9.79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0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15.9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4.95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38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4%。主要用于退耕还林383.8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10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9.37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3.7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6.16万元;

8.农林水支出96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0%。主要用于农业174.08万元,林业和草原102.73万元,水利51.65万元,扶贫293.3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340.57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5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53.69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6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5.0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75.25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3.35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5%。其中: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28.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精确,2019年实际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7.87万元,下降66.83%。其中: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85万元,下降8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万元,减少13.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2019年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实行厉行节约2019年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所以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占46.48%;公务接待费支出12.74万元,占53.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4万元。其中: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领导下村入户、县上办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7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接待人次198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调研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2万元,与上年184.41万元对比增加24.01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上级督查检查、调研学习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10万元,手续费0.045万元,电费7.24万元,邮电费6.81万元,差旅费13.75万元,会议费14.33万元,培训费4.57万元,公务接待10.12万元,劳务费10.98万元,工会经费8.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万元,其他交通费38.9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法脿镇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614.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8.16万元,固定资产216.6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6.29万元,固定资产增2.14万元。

                                                          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资产总 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1

  1614.81

1398.16

 216.64

  110.49

  20.56

     0.00

  85.89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相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双柏县法脿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555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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