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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fgj-/2021-1231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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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和落实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部门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

7.推进落实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全县“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统筹衔接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会同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州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

15.提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提出“走出去”发展战略和工作建议,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16.贯彻执行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7.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审核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产业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行政管理。

18.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19.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0.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1.承担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军粮供应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重要物资等储备;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仓储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重要物资储备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

23.负责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和投资项目。

25.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发改委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1133”战略布局,紧扣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定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六资”工作任务,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参谋决策、规划编制、项目推进、资金争取、物价稳控、促进改革、机关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1.抓实经济运行分析,推动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紧盯目标任务,围绕州委“1133”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稳增长决策部署,及时将经济指标细化分解到季度、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研究制定了《双柏县季度落实“四两”“四确保”要求稳增长工作方案》《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双柏县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等文件措施,抓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按月按季对支撑GDP增长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通报,用好用活国家和省州稳增长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十大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着力破解投融资、要素保障、政府性资源配置三大难题,提高经济运行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严守一产底线、做大二产增量、深挖三产潜能,全县经济发展呈现平稳持续增长的态势。

2.抓实增投资稳增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成立了“构二破三”“调二提三”抓项目稳投资领导小组指挥部,并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抓项目稳投资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增长15%以上的目标,着力推动项目投资工作,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呈现出平稳增长态势;二是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向上申报、监测预警、安排入库、督促推进等工作。对2020年抓项目稳投资工作进行再分析、再研究,强化对项目入库、项目谋划储备、项目集中开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专项债券项目、重点谋划储备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和督促。三是加强对县级13个招商团、19家重点行业部门抓项目稳投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加强每月份对各级各单位投资项目入库情况及出数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加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运用,推动服务更便捷,保持网上申办率达到92%以上,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审批办结时限,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目标,有力推动审批、服务再提速。全年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78件、可行性研究报告69件、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285件、废止招标文件2件,完成改革督察4个省级项目和4个专项督察项目的整改落实。开展年度营商环境评价1次,红黑板评价3次。

3.抓实项目工作任务,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盯紧州下达我县投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稳投资”“六稳”和“六保”工作的要求,抓住国家、省州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切实做好重点支撑项目建设;二是狠抓重点项目促投资;认真落实双柏县项目工作“一机制三办法”,按照五个主题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推动、一月一通报”制度和“周、旬、月、季、年”报制度;三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四是做好中央预算内争取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四大”重点产业监测工作;六是认真做好数字经济“新基建”项目工作;七是抓实“五网”项目建设工作。

4.抓实综合规划布局,奠定“十四五”发展基础。为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规划编制专家团队围绕“十三五”重点工作及“十四五”工作思路、重大项目,对全县14个重点部门和部分乡镇、企业开展了调研,同时向31个单位征集了基础数据等编制材料。确定了10个事关全县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前期课题。根据省、州专项编制的方向和要求,调整确定了33个专项规划。共梳理汇总规划项目1224项,估算总投资8471.19亿元。积极上报纳入楚雄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重大工程(项目)102项、重大政策5项、重大改革举措2项。

5.抓实“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以打造全省“美丽县城”建设为目标,对照“干净、宜居、特色、智慧”24项69个指标体系,先后制定了《双柏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方案》《双柏县“美丽县城”建设2019—2021年重点任务分解及资金筹措方案》《双柏县“美丽县城”建设考核办法》等政策措施,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6.抓实价格监测管理,确保县内市场价格平稳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价格管理调控的政策部署,强化价格监管,适时进行价格监测,着力做好价格调控服务工作,全县市场价格平稳运行。一是完成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及时落实贯彻上级收费政策和国务院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做好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规范清理。完成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对全县21家单位(系统)21户进行了收费检查和审验工作;二是依法进行价格监测,加强部门协作监管。自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以来,加强市场巡查并及时上报价格监测分析。同时,积极做好粮油、建材等49个重要生活民生用商品及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对农贸市场、建材市场、药店、超市巡查,对粮、油、肉、菜、蛋以及医用口罩、抗病毒药、抗菌药物、消毒用品等商品进行价格调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通过每天一监测一上报等渠道对市场出现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市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市场价格稳定;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动县供排水价格改革、乡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改革和乡镇集镇供排水价格改革。年内完成法脿、大庄镇2个集镇供水价格改革;四是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7.抓实能源项目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一是抓好项目实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抓好小水电竣工验收。根据《双柏县小水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20〕41号)工作要求,对涉及的9个试运行小水电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三是抓好煤矿关闭退出验收。根据《双柏县2020年关闭退出煤矿工作实施方案》(双办字〔2020〕46号)文件要求,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对我县涉及的煤矿进行现场关闭工作,通过了煤矿关闭县级验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永久性关闭退出的公告,并完成了州级及省级的关闭验收工作,草拟编制了《双柏县2020年省级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

8.抓实粮食调控管理,确保粮食储备流通安全。一是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按照楚发改粮食〔2020〕217号《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全年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六大项目27项分指标已细化落实;二是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粮食油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州发改委和县食安委的相关工作安排,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农贸市场、城区部分个体粮油门店、超市进行了质量安全大检查。全年共开展对县内86户个体粮食经营户粮油质量安全样品抽检4批次、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样品23个,经检测合格率100%。通过检查和抽检,未发现劣质粮掺杂使假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粮食流入我县口粮市场;三是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安排部署,对县内粮食库存进行了清查,工作中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不留死角”。通过检查,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我县储备粮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能“用得上、调得出”;四是全力推进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设。

9.抓实易地扶贫搬迁,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一是深入实施“稳得住”方案,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成效逐步显现;二是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集中兵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三是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保障了搬迁群众就医就学条件;四是全县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中,拆旧复垦复绿面积254.47亩,复垦复绿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9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6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6%;其他收入12.59万元,占总收入的0.84%。与2019年收入1147.95万元相比,增加350.24万元,增加30.51%,收入增加的原因:2020年度因政策性调整工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二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对小江河一二级水电站的拆除整改的节能环保资金及政府对粮食企业的扶持补助力度加大等其他项目经费的收入,使得本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9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29万元,占总支出的52.57%;项目支出709.55万元,占总支出的47.43%。与2019年支出1183.22万元相比,增加312.62万元,增26.42%,其中:基本支出786.29万元,比上年支出750.68万元增加35.61万元,增长4.74%;项目支出709.55万元,比上年支出432.54万元增加277.01万元,增长64.0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因政策性调整工资,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但单位人员变动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二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对小江河一二级水电站的拆除整改的节能环保支出126万元及政府对粮食企业的扶持补助力度加大,粮油储备支出446.72万元及其他项目经费的支出,使得本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6.29万元。与上年750.68万元对比增加35.61万元,增4.7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人员增资,相应的医保、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9-12月预发部分绩效和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在2020年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9.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7%。按在职人员33人计算,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73万元(包括车改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用经费年初人均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9.55万元。比上年432.54万元增加277.01万元增64.04%,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及对粮食企业的政策性补助,使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有了很大的提高。2020年项目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2.95%,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工作时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规划编制费等。资本性支出99.9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09%,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4.96万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对小江河一二级水电站拆除整改工程支出95.00万元。对企业的补助446.7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96%,主要是中地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13万元 ;费用补贴支出442.59万元,包括粮食风险基金、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2019年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补贴资金、2020年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及2020县级储备粮委托代储费用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1139.71万元对比增加345.90万元,增30.3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人员增资,相应的医保、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补发2019年9-12月预发部分绩效和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增加了基本经费支出;二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对小江河一二级水电站的拆除整改的节能环保支出及对粮食企业的政策性补助等项目经费的支出,使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49.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7.3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发展和改革事务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8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1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9.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57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12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对小江河一二级水电站的拆除整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美丽县城规划编制的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4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4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7%。主要用于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为:粮油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00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4.12万元;粮食风险基金122.00万元;储备粮油差价补贴53.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41.5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72.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比例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83万元,下降77.72%。其中: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4万元,下降8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9万元,下降75.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7月,根据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4期)和双财字[2020]33号的要求,划拨公务用车一辆到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使用,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使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本年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压缩了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占44.1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占55.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内没有安排过因公出国(境)事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内没有安排过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各项职能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258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指导工作以及有关单位公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年内没有安排过国(境)外公务接待事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8万元,与上年58.00万元对比减少0.82万元,下降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构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9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90万元、邮电费2.84万元、差旅费4.76万元、租赁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劳务费1.79万元,工会经费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45万元(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0万元,共57.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965.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8.98元,固定资产净值26.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02.35万元,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年末为兑现县域内煤炭企业关停相关费用,由双柏县开发投资公司暂时转入资金900万元,用于兑现相关费用;固定资产减少24.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无偿划拨公务用车1辆至双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使用,账面原值37.23万元,净值23.27万元;二是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账面净值减少。2020年出租房屋65.88平方米,账面净值4.70万元,该资产由双柏县开投公司负责出租,出租使用收入8.84万元,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减免租金的相关规定,延长租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5.58

938.98

26.60

4.70

0

0

21.9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万元,即:年内新增固定资产原值为4.96万元,固定资产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采购资金为财政预算经费,以政府集中采购为主,通过财政审批,进入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新增固定资产主要是:HP笔记本电脑1部0.5万元,联想台式计算机6台2.63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台0.38万元,高拍仪1台0.12万元,办公桌椅7套1.19万元,木质茶几3张0.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0301111



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261112289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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