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报来的《楚雄供电局关于变更35kV独田变新建工程相关建设内容的请示》(楚电规划〔2022〕251号)文件收悉。针对你局提出的变更35kV独田变新建工程相关内容的请求,经审查原则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35kV独田变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一)变电工程
本期新建35kV变电站1座,主变本期1×5MVA、终期2×5MVA;35kV出线本期3回,终期4回;10kV出线本期2回,电气备用3回,终期出线10回。35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建设Ⅰ段母线。配套建设无功补偿、通信、保护及自动化等相关一、二次设施。
(二)用地规模调整情况
35kV独田变新建工程用地规模由原来的0.2389公顷变更为0.2598公顷,11月4日取得用地规模变更后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工程投资及经营管理
(一)投资估算
35kV独田变新建工程估算动态总投资4851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100%由企业自行筹措解决。
(二)经营管理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负责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如还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