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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gaj-/2021-0912014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10月0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第一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双柏县公安局下属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能,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双柏交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主动适应公安交管工作新使命,重点抓好“事故预防、城市交管、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四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各项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1.求真务实,真抓实干,2018年来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1)着眼风险防控,综合施治,牢筑路畅人安的安全防线。一是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促推县政府召开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与各乡(镇)政府签订《2018年全县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书》,督促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二是推进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分发各职能部门治理。建设完成公路交岔路口安全隐患治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三是深化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出台《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指导意见》,固化交通安全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会。

(2)聚力创文行动,勇于争先,探索城市交通治理的时代新解。一是强谋划、精管理,交通秩序持续改善。推动落实城市交通管理,优化信号灯、渠化改造路口、增设隔离栏、施划标线、新增施划停车泊位、设置标志标牌、排查城区堵点、乱点。二是严整治、重创新,执法服务提质增效。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飙车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3)突出工作重点,深化改革,打造规范执法服务的长效利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深入“两客一危”企业、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召开约谈会。对上级统计通报的辖区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进行细致摸排,通过电话提醒、短信通知、邮寄通知书书面告知等方式,通知、告知车主、驾驶人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和驾驶证检验、审验。联发《关于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主动作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整治突出违法。部署开展“平安四号”除患治危、 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 等专项行动。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网上自助处理系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注册登记互联网用户、摩托车送考下乡、受理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等,为交管便民服务再填新动力。

2.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县公安交管工作提档升级

(1)坚持以事故预防为首责,全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公安交管部门的首要任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始终是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薄弱环节,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抓好补助经费落实,切实提高农村地区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严把源头关口。要抓好“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严格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违法定期抄告制度。

(2)坚持以创建和保持省级文明城市行动为契机,全力营造畅通有序城市交通环境。一是落实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要积极推动与发改、住建等部门共同联发的《双柏县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着力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加大公安交警部门话语权重,开展交通影响前置审批。二是优化城市交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优化交通组织方案,规范设置隔离护栏、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信号灯配时,有序引导车流、人流,提升城区道路通行效率。三是狠抓交通秩序整治。要分波次、有计划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对非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横穿公路、闯红灯、“飙车”等交通违法,要组建集中优势力量,逐项攻坚整治。

(3)坚持以规范执法为原则,全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一是抓违法整治。针对农村、城区不同交通特点,针对性开展执法活动。农村突出保安全,严厉查处易诱发事故的公路客运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六类重点车”和无证、酒后、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城市突出保畅通,紧盯致堵致乱的“四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响头”摩托飙车等重点违法。二是抓便民服务。部局、省厅先后推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和《云南公安机关113条“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部局、省厅、支队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便民化要求,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抓好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主管部门为双柏县公安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大队为独立法人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大队设内勤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交警中队和鄂嘉交警中队。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末实有在职民警15人,协管员32人。大队的经费保障为县级财政供养。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06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76万元,占总收入的90.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7.58万元,占总收入的9.18%。与上年对比2018年交警大队全年收入1063.34万元,较上年634.07万元增加429.27万元,增幅67.70%,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2018年省级、州级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资金;2018年大队取得的其他收入97.58万元,较上年14.00万元增加83.58万元,增幅597%,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2018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53万元,占总支出的38.64%;项目支出664.57万元,占总支出的61.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交警大队全年支出1083.10万元,较上年634.12万元增加448.98万元,增幅70.80%;基本支出418.53万元,较上年368.54万元增加49.99万元,增幅13.56%,主要原因是:大队在职民警工资进档晋级,补发2017年在职民警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项目支出664.57万元,较上年265.58万元增加398.99万元,增幅150%,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2018年省级、州级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资金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队1个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53万元。较上年368.54万元增加49.99万元, 造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在职民警工资进档晋级,补发2017年在职民警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造成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8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92.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0.7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7.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大队1个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4.57万元。较上年265.58万元增加398.99万元。造成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2018年省级、州级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资金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2%。较上年614.98万元增加364.37万元, 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9.99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14.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2018年大队车辆燃油费、检车费及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2%。主要用于: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350.99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大队基本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71.2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车管成本及执法成本的支出。

“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支出” 126.93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执法办案成本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 1.44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大队维修(护)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7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单位医疗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26要用于单位医疗补助经费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35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1%,主要用于:

“2110301大气”357.5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的59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43.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队车辆属于执勤执法用车,经费由政法经费保障,年初未做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25万元,下降3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57万元,下降4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3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未采购车辆储备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6万元,占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占7.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事故预防、事故勘查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1万元,与上年50.02万元减少了19.31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队劳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2万元,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共支出8.97万元,劳务费1.40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9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86万元,固定资产651.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162.0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3.78

40.86

651.77

397.65

78.71

0

175.41

0

0

1.1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未开展部门绩效,因此附表10—附表14没有需要填报的数字。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