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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关于对双柏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gs -/2024-0515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关于对双柏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姚春燕代表:

您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改进农村“两保”收缴方式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我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两险”收缴方式的建议的答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自2019年1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我局不断夯实“政府主导、税务征收、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征缴工作格局,税务、医保、社保部门以实现“要我缴费”到“我要缴费”为目标,围绕“线上缴费、线下保障”的缴费方式,不断优化城乡居民“两险”收缴工作方式。

(一)不断拓宽缴费渠道。

目前共有七种缴费方式供缴费人选择,分别是: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2.一部手机办事通APP。3.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4.云南农信手机APP。5.缴费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各村委会(社区)通过税银POS机刷卡缴费。6.缴费人到农行、农商行各网点通过银行自助终端、服务窗口缴费。7.缴费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缴费。

(二)优化缴费服务举措。

1.加大宣传力度。每年采用灵活多样、贴近群众的方式,印制宣传手册、政策图解、操作指南等宣传辅导产品,大力辅导缴费人适应新的缴费渠道,实现从批量扣费到自主申报的“无感”转变。2.加强业务培训。对村委会(社区)协办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每一名协办员能够熟悉城乡居民“两险”缴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更好地辅导城乡居民缴费人进行自主缴费、刷卡缴费。3.做好缴费公示。集中征收期结束1个月后的次月,分别对城乡居民“两险”已缴费未缴费分村委会(社区)进行公示,让缴费人缴放心费、明白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4.开展征缴工作“回头看”。每年5月至7月,对上年度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征缴工作经验,检视存在问题,完善改进下步工作。5.POS机配置全覆盖。目前已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委村(社区)配置税银POS机102个,实现了乡镇、村委村(社区)POS机全覆盖,进一步方便缴费人缴费。

二、关于城乡居民“两险”实行批量扣费的建议的答复

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两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以来,为保持征缴方式平稳过渡运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实行过批量扣费。由于城乡居民“两险”参保人数多,覆盖面广,批量扣费在方便缴费人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多种缴费档次无法兼顾、扣缴后缴费人不知情、参保状态变更造成误扣、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漏缴、扣费前需签订三方(税务、银行、缴费人)协议且签订手续繁琐、工作量大、外出务工人员无法签订或不愿签订等情况存在。为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城乡居民自愿、自主、自我缴费的能力和意愿,确保社保费资金安全,根据省、州工作安排部署,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费。

三、关于不再要求必须激活电子社保卡的建议的答复

电子社保卡是实体社保卡的线上形态,是由全国电子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统一认证的有效电子凭证,是持卡人用于线上享受人社服务及其他民生服务的电子凭证和结算工具,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状态相同、功能相通。申领了电子社保卡,持卡人就能随时了解本人的各项社会保障信息,足不出户线上办理各项人社业务,极大方便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电子社保卡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多种功能,也是全国人社移动服务的重要入口,承载了各项人社业务的线上服务。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的便民利民惠民作用,整体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和便捷的线上线下人社业务综合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按照人社部和省、州人社部门关于全面开展申领电子社保卡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互联网+社保”线上业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建议广大参保群众为自己和家人及时申领专属的电子社保卡。对于群众普遍认为电子社保卡申领和激活程序繁杂的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进一步优化电子社保卡申领和激活流程,不断提升群众领卡用卡体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双柏县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