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001000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道路运输转型升级和“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全面盘活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农村电商站场等资源互补利用,将城乡双向源头货源组织与道路运输有效衔接,现客货邮融合发展村级服务网点覆盖率达81%。双柏县客货邮融合发展项目入围交通运输部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道路运输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能耗双控和节能减排,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公交、出租、巡游车、网约车)累计发展新能源车辆85辆,其中2023年新增21辆。
3.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执法人员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我大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55份,执法过程中普法教育293次,开展路政巡查5次,下发《首次轻微不予处罚承诺书》28份,免予行政处罚金额5.3万元;查处案件60件,处罚金额13万元。
4.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底线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2023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巩固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结合科技与传统手段,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新秩序;突出重点节假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保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针对春运、州庆、五一、火把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时间段的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工作进行部署,切实保障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持续加强包车客运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安全营运;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关键期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应急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及信息上报;加强危货车辆过境运行安全监管,推进双柏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发展、长远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一中队、执法监督二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支出决算表中的项目支出资金为非同级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9957.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9934.17元,占总收入的96.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23.34元,占总收入的3.4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1035.11元,增长2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6011.77元,增长22.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976.66元,下降15.7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退休职工去世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支出;三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双柏县财政安排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000.00元,本年无此项收入;二是行政执法办案成本补助经费减少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389631.17元。其中:基本支出2249934.17元,占总支出的94.15%;项目支出139697.00元,占总支出的5.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4933.20元,增长20.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6011.77元,增长22.02%;项目支出减少1078.57元,下降0.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退休职工去世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支出;三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加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9934.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3750.56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6183.61元,占基本支出的8.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单位为完成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渣土及商砼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货运源头治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货运物流行业专项整治、成品油专项整治、网约车专项整治等办案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69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023年办案工作双柏县财政安排我单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补助支出139697.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行政执法办公费、人员差旅费、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93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15%。与上年相比增加406011.77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级晋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退休职工去世1人,增加丧葬抚恤费支出;三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20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3%。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支付应由财政承担的退休职工其他补贴。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28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9697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综合绩效考核和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报党刊征订费等公用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7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00元,决算为2676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66.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8%,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1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2%,完成年初预算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00元,支出决算为2676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6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元,决算为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保险费不能凑足整数,有33.52元无法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85元,下降0.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9.15元,增长0.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元,下降1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保险费不能凑足整数,上年度有172.67元无法支出,本年度只有33.52元无法支出,形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39.15元;二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因此“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开展安全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县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检查和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183.61元,比上年增加4046.61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党报党刊征订费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等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资产总额2491014.31元,其中:流动资产41812.64元,固定资产2449201.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662.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618.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73.13平方米,账面原值2,727,038.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46.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46.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