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8号)、《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楚雄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措施的通知》(楚巩固振兴组发〔2022〕10号)精神,按照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2023年滋蕙计划资助项目、脱贫家庭学生路费及生活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根据文件要求,过渡期内(2021-2025年),2020年及以前年度入学在部委高校就读享受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贫困学子,在校就读期间,整学年成绩挂科不超过3科及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附件2)和成绩单,可以继续享受到本科毕业,2023年符合享受补助政策的为2020申报通过的13人,2021年起,此政策不再执行。
二、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2023年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院校名单为准)(附件1)的双柏籍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下简称“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双柏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当年不是“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不再享受补助。
2.补助标准:考取当年每生补助5000元人民币,在校就读期间,每年提供在校证明(附件2)和乡村振兴局贫困证明,符合补助的学生,可以继续享受每年5000元的补助。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2023年参加高考考取大学且符合以上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申请条件的学生,当年9月10日前,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申请表》(附件3);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3.乡村振兴局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证明;
4.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6.学生本人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复印件;
7.入学报到证明(10月10日以前交)。
(三)被列入以上学费奖励对象的二年级以上在校就读学生,每年9月10日前,需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加盖高校公章的《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申报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和乡村振兴局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附件4)申报当年奖学金。
(四)奖励对象由双柏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州教育体育局评选,省教育厅审定,评选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
三、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2023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的双柏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一次性奖励每生人民币5000元。
(二)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双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学生;7.民族聚居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脱贫户子女、“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子女优先获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8.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免费专业和免费医学类院校的学生、预科生、五年制大专班、开放教育、函授、享受过由教育体育部门发放的其它奖学金的不纳入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申请范围。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当年参加高考考取大学的新生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年9月10日前,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
2.手工书写的申请书;
3.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入学报到证明(9月20日以前交)(附件7);
6.学生本人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复印件。
(四)奖励对象由双柏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州教育体育局评选审定,评选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
四、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
(一)奖励对象及补助标准:2023年入学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就读的双柏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实行入学当年一次性奖励每生人民币4000元。
(二)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7.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免费专业和免费医学类院校的学生、预科生、五年制大专班、开放教育、函授、享受过由教育体育部门发放的其它奖学金的不纳入彝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奖学金的申请范围。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2023年参加高考考取大学的新生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年9月10日前,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8);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入学报到证明(9月20日前交)(附件9);
5.学生本人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复印件。
(四)奖励对象由双柏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州教育体育局评选审定,评选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
五、2023年滋蕙计划资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2023年毕业参加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民族聚居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孤儿、残疾、单亲家庭子女、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脱贫户子女、“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子女优先获得滋蕙计划补助项目。标准为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二)人数分配:2023年,双柏县共分配资助人数25人(省外3人,省内22人)。
(三)学生申请:凡符合相关要求的2023年双柏县第一中学毕业的学生,当年9月10日前,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学生申请表(附件10);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或乡村振兴局);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本人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复印件。
(四)奖励对象由双柏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州教育体育局评选核定,评选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
六、脱贫家庭学生路费及生活费补助
(一)奖励对象及补助标准:2023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高校录取就读的双柏籍脱贫家庭学生(含“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补助标准为省内院校每生1000元,省外院校每生1500元。
(二)申报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考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成立的高校就读的双柏籍脱贫家庭学生。
(三)申请材料及时间:2023年参加高考考取大学的新生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年10月10日前,向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如下材料:
1.《新生入学路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1);
2.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学生本人已经激活的社保卡复印件。
(四)奖励对象由双柏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评,评选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
(三)贷款指标及期限
2023年双柏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计指标1680人,其中:在校生续贷指标810人;在校生首次贷款指标120人;2023年入学新生贷款指标750人。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额度及利率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为1000-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1000-1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利息与本金偿还
在校就读期间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当年8月15日以前全额还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本人无需支付利息,从该年8月16日起,开始计息。以后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为还款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六)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
1.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还款。
2.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还款。
3.可以到双柏县学生资助中心用POS机刷卡(可使用微信、支付宝和借记卡)还款,不能用现金和信用卡还款。
4.提前还款可以选择一次性结清、按单笔合同结清和按合同部分还款,但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金额及相应利息。
(七)逾期及征信管理
如当年12月20日以前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视为征信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将影响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
(八)贷款受理时间及地点
除周末及节假日外,2023年7月25日至8月4日为在校生续贷(可在线上办理,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及在校生首贷(必须按要求到现场办理)集中办理时间;8月7日至9月8日为新生新贷(新生必须按要求到现场办理)集中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双柏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中心(彝源路6号、县委党校隔壁)。
咨询电话:0878-7722167。
《2023年双柏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可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xshb.gov.cn。
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将按“先来先贷、应贷尽贷”原则办理,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宣传,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单位挂包联系人要加大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和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漏报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家庭学生路费和生活费补助外,以上各类奖学金不可重复享受,请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过时无法补报。
(三)试行免费教育的军事院校、师范院校免费专业和免费医学类院校的学生、预科生、五年制大专班、开放教育、函授、享受过由教育体育部门发放的其它奖学金的(可以办理助学贷款)不纳入以上各项奖助学金的申报范围。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苏秀琳 联系电话:0878-7722167
附件:1.一本院校名单
2.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3.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申请表
4.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申请表
6.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获奖学生在校情况鉴定表
7.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申请表
8.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入学报到证明
9.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申请表
10.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入学报到证明
11.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