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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lcj-/2023-111301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张华代表:

您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从嘉老石羊到独田高梁地新建10KV联络线途径恐龙河保护区工程建设政策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林草部门工作,特别是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在接到你的议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自然保护区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促进科学技术、生产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依据《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0号),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有关事项要求:

一、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是指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管理权限为省级及以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草原自然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本通知所指的线性工程是指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含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水电工程、油气管线、输电线路等。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布局,项目选址应当优先避让生态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因受自然条件限制,确需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的线性工程,在通过项目选址唯一性、不可避让性和生态环境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的确认以及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后,经省级林草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可以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

四、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选址阶段组织对线路方案进行比选,出具项目穿(跨)越自然保护地不可避让性和唯一性的确认意见;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相关部门应当依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项目申请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自然保护地的,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按程序逐级报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可与使用林地手续一并报送)。

(一)列为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规划或文件;

(二)选址唯一性和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

(三)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唯一性和不可避让性的确认意见;

(四)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

林草部门建议:根据保护区划定区域界线范围,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逐级报批,林草部门将主动做好对接转报等协调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林草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肖体红 联系电话:77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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