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801000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和管理计划。
2.依法保护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护、监测巡护,及时发现并制止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林木和乱占林地、草地、湿地等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
3.调查保护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进行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4.开展自然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自然的意识。协调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社区群众的关系,开展社区共管。
5.负责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加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6.受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办破坏森林、草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
7.加强生态旅游管理,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为统领,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建立乡级林长、片区林长组织体系,乡级林长由局长担任林长、副局长担任副林长,同时在三个片区分别设立村级林长,管护局所有干部职工全部落实林长责任。按护林员承包管护责任区分别设立网格区专管员33名。按要求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坚持乡级(局级)林长至少每两个月开展巡林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对承包管护单位及护林员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和按季度考核相结合,全面提高管护成效。通过建立完善林长体系,管护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管护能力进一步提升,管护责任进一步压实。
2.树牢底线思维,抓好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完善扑救方案、宣传方案、督查方案等工作方案。与承包管护单位及承包管护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16份;与驻林区生产单位(个人)签订防火告知书220份;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进入防火期以来,共悬挂森林防火布标200余条,粘贴写真标语1190条、半永久性宣传标语300条,发放宣传卡片3000余张,粘贴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200余份,悬挂五彩旗75套,发放《清明节文明祭扫公告》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0台次,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大喇叭、小放音机滚动式宣传实现了常态化;三是充实人员力量,压实网格管理责任。于年初划定33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网格管理员33名,进入高火险期以来,新增临时性护林员6人,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巡护力量和3个防火检查哨卡值守力量,确保护林员在岗就位,发挥作用。进入防火期以来,共深入管护片区开展督促检查18场次。通过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以严明纪律推动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落细。
3.加强协调对接,全面做好监管,自然保护区相关项目有序推进。一是配合做好环白竹山引调水工程和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相关工作,并持续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目前,两个工程均已依法依规开工建设;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白竹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云南卡瓦格博旅游研究院完成了《双柏县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方案》编制,积极咨询汇报对接推进特许经营事项;三是加强穿越自然保护区10kV配电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事项监管,及时向楚雄双柏供电局送达了《关于规范配电线路安全隐患树木清理的函》,向妥甸供电所、法脿供电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4份。
4.积极谋划和争取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一是管护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石碑山片区新桥管护点已全面竣工投入使用。二是按中共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林草局要求积极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年内争取到2023年管护点建设项目2个;三是积极协调争取水利项目,对管护局办公生活用水取水点、管道、蓄水池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并新建了消防水池,为本单位和当地社区群众应急用水提供了保障。
5.全面统筹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科普宣教、脱贫攻坚等工作。一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单位办公生活区房屋、外墙、排水沟、水电路等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进行整治。抓好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应急调度,有效确保了消防安全。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集体食堂安全管理。及时做好食用野生菌安全知识及预防食用草乌附子、无标无证散装白酒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集体食堂食材采购、冰冻食品、烹调等环节加强管理,杜绝了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综治维稳工作不断开展。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源头管控,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开展群众安全满意度调查和宣传,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和职工队伍稳定;三是自然保护区科普和社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结合巡山护林和林草防火工作,自然保护区科普知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强;四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要求推进。2023年按主管局要求继续抽调一名驻村工作队员。9名干部职工实行每位挂包联系户两户,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保护股、科普宣教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入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2022年购置防火物资运输车一辆,属特种用途车辆,未占车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4,880.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9,655.19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224.84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2,449.11元,下降2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7,751.58元,下降17.4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64,697.53元,下降96.93%。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1年13个月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在2022年发放;2023年调出2人,在职实有人数较2022年减少2人,对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2023年其他收入仅5,224.84元(税务部门返回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24.84元;楚财资环〔2022〕135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000.00元),较2022年其他收入减少169,922.3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5,214.2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390.35元,占总支出的63.49%;项目支出1,005,823.85元,占总支出的36.5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7,041.49元,下降21.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301.92元,下降7.67%;项目支出减少611,739.57元,下降37.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1年13个月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在2022年发放;2023年调出2人,在职实有人数较2022年减少2人,对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2023年其他收入仅5,224.84元(税务部门返回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24.84元;楚财资环〔2022〕135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000.00元),较2022年其他收入减少169,922.3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9,39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7,810.87元,占基本支出的9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579.48元,占基本支出的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823.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双林通〔2022〕57号天保工程管护费20,000.00元,具体为:房屋建筑物购建;
2.双林通〔2020〕49号白竹山联合管护费5,279.15元,具体为:办公费5,279.15元;
3.双财资环〔2023〕4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628,294.84元,具体为:办公费26,239.31元、差旅费8,056.00元、生活补助593,999.53元;
4.双财资环〔2023〕58号聘用人员森林管护费专项资金192,000.00元,具体为:劳务费。
5.双财资环〔2023〕66号2023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59,970.00元,具体为:劳务费89,000.00元、委托业务费7,5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49,429.43元、办公费10,170.57元、差旅费3,8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9,65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相比减少577,751.58元,下降17.47%,减少主要原因是:1.2021年13个月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在2022年发放;2023年调出2人,在职实有人数较2022年减少2人,对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64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96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82,28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8%。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1,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9%。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聘用人员森林管护费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3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00元,决算为28,609.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8,609.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00元,支出决算为28,609.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8,609.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加强了车辆维修维护审批管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61.48元,下降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361.48元,增长2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0.00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2年购置防火物资运输车一辆,属特种用途车辆,未占车编)。防火物资运输车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白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799,181.26元,其中,流动资产7,727.23元,固定资产791,454.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97.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729.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94.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09.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94.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94.4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