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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 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sbx-/2023-1030009 公文目录:营商环境相关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双政办发〔2021〕5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 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楚政办通〔2021〕4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柏县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将“放管服”改革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协调联动

排名第一的牵头部门为该项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牵头部门, 要做好该项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时限明确、任务量化、责任细化、成果转化,共同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三、开展督促检查

县营商办、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并根据各部门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责牵头部门将贯彻落实《双柏县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情况(电子版、纸质版),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营商办(邮箱:sbxysb7711961@163.com,传真7722096)。

 

附件:《双柏县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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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柏县贯彻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