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民政局审计整改公告
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期间,贵局对县民政局原局长苏兴荣同志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于2022年10月8日向县民政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双审委办〔2022〕2号)。接到贵局的《审计报告》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1109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1109元共由三部分组成:其中2017年城乡临时救助经费5000元;2020年“十四五”规划编制集中审稿经费2109元;2020年收回惠民殡葬补助4000元;县民政局于2022年10月17日已如数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二、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90276.15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90276.15元共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殡葬收费收入290238.41元;利息37.74元,县民政局分别于2022年9月21日、10月14日分两次已如数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三、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殡葬收入政府分成资金684652.8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合同约定收取殡葬收入政府分成资金685900.8元已于2022年9月29日收回,如数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四、关于“扩大资金开支范围31111.93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用殡仪馆运行经费8816.5元支付民政局办公费、电信费、水费等。原因是:县殡仪馆是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少,任务重,财务与民政局机关没有分开,有时局机关公用经费采够殡仪馆劳保防护用品,水电维修材料,殡仪馆运行经费又用于局机关电信网络费等,2019年后就作了整改、规范。二是用离退休公用经费支付殡仪馆劳保材料费1095.43元和水电材料费1200元,也是殡仪馆财务与民政局机关没有分开,办公经费相互使用。三是上海嘉定区老年基金会捐赠养老机构捐赠资金20000元,支付西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护栏和安全踏步改造费用,按照按《捐赠协议》的规定用于改善老年机构设施,相关发票及支出情况已报上海嘉定区老年基金会审核同意。请求县审计局免予处罚,今后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未及时收取单位垫付的个人社保资金7106.05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是垫付了4个合同工五大保险,在2021年7月工资中个人承担部分6180.09元扣在零余额账户,未转入双柏县专项资金户,年终额度被财政收回,形成应收账款,2022年12月14日已存入专户,925.96元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在2022年5月工资中已扣回,并进行会计业务处理。今后民政局加强应收款及暂付款项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双柏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