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县司法局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为平安双柏、法治双柏建设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双柏县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意见》精神,把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贯穿到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双柏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工作部署。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双柏建设情况报告2次,召开法治双柏建设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等大型会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一年来,全县开展学习活动68场次、巡回宣讲11场次,使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实现全覆盖。二是县人民政府统筹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迎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动员会、部署会等相关会议5次,制定下发《法治双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双柏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双柏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其任务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规范了政府行政职权,对纳入权责清单的42个单位5885项行政职权46487项权责事项全部录入云南省各级部门责任清单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59项;四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五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在办事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全县拟保留169项、取消12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依法依规对县政府的80余份行政协议和县委、县政府涉法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400余处(条),确保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强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级各部门牵头起草报县政府审定并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发文实施的文件实行单位法律顾问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及县司法局“三审制”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一年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县司法局和部门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40份;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双柏县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县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活动全面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取得新突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推行,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认真组织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暨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工作,共有253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222人,考试通过率为87.7%;六是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等待评估验收,成功创建2个“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8个“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突出重点法律法规,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及特殊群体分层分类分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全县共开展送法进校园30余场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11场次,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讲座40余场次;二是利用街天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等宣传活动。共开展宪法、民法典、反诈等宣传活动12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近2500份(册),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构筑公众需求和民族特点突出的法治文化新阵地;四是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五是认真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85个村(社)区中选出431名“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法治宣传骨干和人民调解员队伍。
(五)抓好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固本工程,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巩固和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三调对接”机制,认真实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频次和调解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04件,调处704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699件,成功率达99.3%。协议涉及金额790.08万元。
(六)突出机制建设,强化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发挥已建好的一个县级、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5个村(社区)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级实体平台作用,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机器人普及和运用,实现全县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提供普惠均等、遍及城乡的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截至11月,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代写法律文书150件,法律服务咨询64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148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七)抓好刑事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把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脱管、漏管和虚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重点人员衔接率确保100%。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实效,有效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作用,防止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确保不断档、不停滞。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88人、安置帮教对象286人,所有监管对象都在可控范围内,为平安双柏、和谐双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八)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与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双柏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2022版)>的通知》要求,对照试点工作指引和目标任务,紧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的2个版块、2项基本要求、23条具体任务,找准问题短板,列出“补短板”的任务清单,实行“一周一分析,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达标。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抓作风、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执行好“月学法”制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双柏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司法铁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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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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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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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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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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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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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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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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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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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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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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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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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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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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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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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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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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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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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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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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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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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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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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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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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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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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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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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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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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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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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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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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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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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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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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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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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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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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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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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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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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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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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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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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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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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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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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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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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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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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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担当精神有待增强。少数干部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好干部的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在坚持原则、担当作为、正风肃纪,提升工作效能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偏远山区普法工作滞后。
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难。由于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人少事多,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少,部分矛盾纠纷无法及时化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司法所编制不足,人少事多,乡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量少质弱,给基层弱势群体享受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造成一定困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