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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sbxsfj-/2021-0912003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22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0000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1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 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等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社会矫正管理股、人民参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公办公室8个股室,下设8年基层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围绕中央顶层目标任务,以“七五”普法收官迎国检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结合实际开展《双柏县依法治县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双柏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双柏县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的“1+3”法治双柏建设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三是以“法律进企业”为突破口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四是认真开展《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等立法前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为省州立法提供可借鉴、可采纳的意见建议。开展贯彻落实《双柏县依法治县工作约谈办法》《双柏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落实情况的调研,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县制度机制落地落实。五是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着力点,认真开展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质量,稳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2.完善机制,理顺关系。制定印发《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双柏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中共双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县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和《中共双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等文件,切实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实践,保证法治双柏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3.履行法治宣传职能,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干部带头学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成为各级各部门共识,“双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通过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

    4.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和“两中心一明白”服务模式,分批组织实施,实现了乡镇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村(居)有“普法宣传中心户”、村民小组及家庭有“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5.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一是由县干教委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积极组织各村(居)“两委”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分批分块参加县级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和法治讲座,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三是充分利用“双柏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对在校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治副校长进行法治教育辅导,对学生开展祟尚宪法、遵纪守法、拒绝毒品等主题的法律宣传教育。

  6.履行法治保障职能,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以“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双柏建设”为总抓手,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扎实开展排查化解活动。

  7.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按照中央、省、州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安排部署,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基础性作用,在县信访接待中心挂牌

  8.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平台》要求,统筹安排,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导入工作,为不断推进全县基层工作综合管理向规范化、网络化、科学化迈进打下了基础。

  9.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把法律服务工作列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10.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十大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补短板惠民生”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安排,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持续加强。开展“万人进千村帮助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开通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精准扶贫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捷、可靠的保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

  11.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应援尽援的惠民政策。  

  12.履行依法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监管。与各乡(镇)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的严肃性和工作实效。要求服刑人员每周必报、每月必见、每季度小结。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13.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有效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提升监管成效。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对工作、生活无着落的刑释人员进行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指导和安置就业政策教育,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14.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声势,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健全组织体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健全机制,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律师事务所要完善案件接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监管工作;五是全面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或虚管,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法治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5.54万元,较上年576.76万元增加178.78万元,增长30.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3.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6.7万元,增长30.64%;上年结转2.08万元,较上年减2.2万元,减幅51.5%。

   增减主要原因分析:

  1.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3人,增加基本工资26.63万元、津贴补贴13.81万元、奖金2.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4万元、住房公积金4.18万元、车改补贴2.7万元。

  2.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117.8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财政代编),津补贴部分增加117.81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加3.41元;

  4.退休费6.3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加6.34万元。

  5.增加3人,公务费增加2.38万元。

  6.2019年结转纳入当年预算,增加上年结转收入2.08万元。

  7.公务费2020年公务费在2019年基础上压缩15%,减收5.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3.46万元,全部为本年收入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安排,与上年576.76万元相比增加176.7万元,增长30.64%,主要原因分析

  1.2020年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3人,增加工资性支出42.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63万元、津贴补贴13.81万元、奖金2.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4万元;住房公积金4.18万元;车改补贴2.7万元。

  2.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117.8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财政代编),津补贴部分增117.81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3.41元;

  4.退休费6.3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6.34万元。

  5.增加3人,公务费增加2.38万元。

  6.在上年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15%,同口径计算,减少收入5.1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5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753.46万元,较上年增176.7万元,增幅30.64%;其他收入安排2.08万元,较上年增加2.0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75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7万元,增幅30.64%,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3人,增加基本工资26.63万元、津贴补贴13.81万元、奖金2.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4万元、住房公积金4.18万元、车改补贴2.7万元;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财政代编),增加津补贴117.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3.41元;退休费6.3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6.34万元;2020增加3人,公务费增加  2.38万元;公用经费在2019年基础上压缩15%,减5.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0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结转纳入当年预算,增加支出2.0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行政运行596.54万元,较上年433.63万元增加16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奖、公用经费;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3.58万元,较上年26.13万元增7.4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11万元,较上年50.67万元减4.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较上年0 元增3.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36万元,较上年24.13元增加3.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88万元,较上年10.53元增加1.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34.58万元,较上年30.4万元增加4.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753.46万元,较上年576.76万元增加176.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53.72元,较上年485.48万元增加168.24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130.41万元,较上年103.78万元增加26.63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357.62万元,较上年226万元增加131.62万元; 30103 奖金:10.87万元,较上年8.65万元增万2.22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1.25万元,与上年持平;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11万元,较上年50.67万元减少4.56万元;30109 职业年金缴费:3.41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3.4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3万元,较上年22.8万元增万3.13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8万元,较上年10.53万元增1.35万元; 3011201工伤保险:1.44万元,较上年1.27万元增加0.17万元;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万元,较上年1.33万元增加0.09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34.58万元,较上年30.4万元增加4.18万元;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8万元,与上年持平。

  (2)商品服务支出65.20万元,较上年64.2万元,增加1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2万元,较上年5.8万元减3.8万元; 30205 水费:0.29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0.31万元; 30206 电费:0.67万元较上年 1万元减0.33万元; 30207 邮电费:0.95万元,较上年2 万元减1.05万元; 30211 差旅费:11.55万元,较上年7.5万元增4.05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1.9万元,较上年1万元增0.9万元; 30215 会议费:0.95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0.05万元; 30216 培训费:0.95万元,较上年 1万元减0.05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3.33万元较上年3.5万元减0.17万元; 30226 劳务费:0.95万元,较上年10万元减9.05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4.32万元,较上年3.8万元增0.52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28.8万元,较上年26.1万元增2.7万元。

  (3)对个人或家庭补助支出34.54万元,较上年27.08增7.46万元,其中:30301 离休费:27.15万元,较上年26.03万元增1.12万元; 30302 退休费:6.3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6.34万元; 30304 抚  恤金:1.05万元,与上年 1.05万元持平。

  2.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情况与上年一致。

   增减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3人,增加基本工资26.63万元、津贴补贴13.81万元、奖金2.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04万元、住房公积金4.18万元、车改补贴2.7万元。

  2.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财政代编),增加津补贴部分117.81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较上年增3.41元;

  4.退休费6.3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上年由人社局代编),增加6.34万元。

  5.年初增加3人,公用经费增加2.91万元。

  6公用经费在2019年基础上压缩15%,减支5.1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 本单位涉及省对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事项,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具体资金指标文件,待年终结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单位涉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事项,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具体指标文件,待年终结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单位涉及中央、省对下政法转移支付补助事项,但没有既定政策标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相关资金指标文件,待年终结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单位年初因无政府采购资金来源,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实际发生额在公开2020年决算时一并公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情况与上年一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与上年相比,情况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3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1次,共计接待471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刚化硬化部门预算约束,财政在2019年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15%,同时单位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按规定,从中央和省下达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使用,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具体指标,县本级也未安排经费,待年终结算后根据执行情况在公开2020年决算时一并公开,与上年相比,情况一致。

  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国运行维护费等。

  2.年初预算:指年初根据单位人员数、工资水平、社会缴缴费等相关政策依据,对一个单位一年财务全部收支作出的预算;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4.项目支出:指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开展专项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电等待支出,基本建设的建设费;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行政运行:指按功能科目分类,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8.公务员一次性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年终以12月份工资为基数,按一比例1个月的奖金。

  9.车改补贴:指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按月发放的交通补贴。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2万元,与上年64.2万元对比增加1万元,增长1.5%。其中,办公费2万元,较上年5.8万元减3.8万元; 水费0.29万元,较上年0.5万元减0.31万元;电费0.67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0.33万元;邮电费0.95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1.05万元; 差旅费11.55万元,较上年7.5万元增4.05万元; 维修(护)费1.9万元,较上年1万元增0.9万元; 会议费0.95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0.05万元;培训费0.95万元,较上年 1万元减0.05万元; 公务接待费3.33万元,较上年3.5万元减0.17万元; 劳务费9.5万元,较上年10万元减0.5万元; 工会经费4.32万元,较上年3.8万元增0.52万元; 公务交通补贴28.8万元,较上年26.1万元增加2.7万元。

  变动幅度较大的有:办公费较上年5.8万元减3.8万元;邮电费0.95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1.05万元,差旅费较上年7.5万元增4.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26.1万元增2.7万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优化本年支出结构,减少办公费3.8万元、邮电费邮电费0.95万元,增加差旅费4.05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一、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后)

 

 

双柏县司法局

2020年6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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