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双柏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至11月,对双柏县河口河麻窝至初都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双柏县河口河麻窝至初都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河口河中下段,治理河段总长9.527km,工程于2019年8月22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5月12日完成建设。水毁修复项目于2021年2月28日开工,2021年4月23日完工。
截至审计时,双柏县河口河麻窝至初都段河道治理工程到位资金1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0万元、州级资金20万元,县级资金40万元。支付资金1479.29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783.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价1632.55万元、待摊投资151.42万元,投资控制在批复总投资1781.68万元(不含永久征占地费用244.62万元)以内。
该项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单独建账核算,在项目实施中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造价控制不严、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双柏县河口河麻窝至初都段河道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造价控制不严、涉及价差207.75万元;未及时兑付用地征占款及青苗补偿费,涉及补偿金30.52万元;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2.38万元;未建立财产物资管理使用台账,涉及资金4.8万元;多计工程价款60.57万元,多支付的第三标段工程款1.75万元;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项目建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双柏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造价控制不严的问题要求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自行清理,对在预算中未结合工程实际超标准预算的项目在结算时予以纠正,对今后实施的项目强化对项目投资控制,加强对预、结算审核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未及时兑付用地征占款及青苗补偿费的问题,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兑付拖欠的征占款及青苗补偿费;对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入固定资产账,确保固定资产“账实、账账”相符;对未建立财产物资管理使用台账的问题要求对所购买的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造册,建立台账;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要求建设单位予以纠正,对已经多支付的第三标段工程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建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河道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双柏县审计局建议:该项目到位资金1480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784万元,双柏县水务局应积极筹措项目缺口资金,避免长期拖欠工程款;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加强工程的建后管护、维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双柏县水务局已经按照审计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于2021年12月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固定资产入账、建立财产物资管理使用台账,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减,对多付的工程款给予收回;对造价控制不严及建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引起建设单位重视,加强管理;对未及时兑付用地征占款及青苗补偿费的问题正在筹措项目资金进行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