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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鄂嘉中心学校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sbxsjj -/2023-0111002 公文目录:单项审计结果 发文日期:2023年01月1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双柏县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双柏县鄂嘉中心学校(以下简称“鄂嘉中心学校”)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情况

鄂嘉中心学校是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义务教育,负责鄂嘉镇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现下辖1所初级中学、10所完小、2所公办幼儿园,托管4所民办幼儿园。其设办公室等5个内设机构。截至2021年9月,核定人员编制数193人,有在编在岗教职工191人,全校共有在校学生3,016人。

2.财务收支情况

(1)学校经费收支情况。鄂嘉中心学校2018年初结转结余33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30.08万元。2018年至2021年9月收入合计15,26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98.36万元,其他收入63.88万元;2020年至2021年初结转结余调整-25.2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调整-25.23万元;2018年至2021年9月支出合计14,813.31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5.18万元,项目支出3,018.13万元;截至2021年9月底75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395.3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8.47万元。

(2)食堂收支情况。鄂嘉中心学校各食堂2020年1月起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020年初结余﹣22.67万元,2020年总收入591.94万元,总支出590.73万元,累计结余﹣21.46万元;2021年1月至9月各食堂总收入450.68万元,总支出444.21万元,累计结余﹣14.99万元。

(3)工会经费收支情况。鄂嘉中心学校工会2021年11月前未设置账簿对其收支进行财务核算。鄂嘉中心学校2018年初工会经费结余4.29万元,2018年至2020年收入合计54.98万元,2018年至2020年支出合计35.72万元,2020年底累计结余23.55万元;截至2021年9月,银行对账单反映工会经费结存16.28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鄂嘉中心学校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8.92万元、降低100%。

(2)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鄂嘉中心学校会议费支出9.18万元(2018年5.34万元、2019年3.84万元、2020年无会议费支出),2018年比2017年增加4.44万元,增长493.33%;2019年比2018年减少1.50万元,降低28.09%;2020年比2019年减少3.84万元,降低100%。

(3)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鄂嘉中心学校培训费支出26.89元(2018年11.08万元、2019年11.89万元、2020年3.92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5.69万元,降低33.93%;2019年比2018年增加0.81万元,增长7.31%;2020年比2019年减少7.97万元,降低67.03%。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鄂嘉中心学校基本遵守财经纪律,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但仍发现了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财务经费方面存在问题

1.未申报缴纳印花税8,961.87元。

2.多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1,000元。

3.多报销伙食补助2,700元。

4.应缴未缴财政资金5,8062.06元。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足额补助给应资助学生,涉及金额375元。

6.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96,035.26元。

7.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11,987,590.66元房屋校舍未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2)购置1,069,863.96元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核算;

(3)26个工程项目长期未进行财务决算、涉及金额2,263,6135.38元。

8.部分经济业务事项未进行会计核算。

(二)食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支付学生食堂食品款50,216.58元。

(1)多支付食材款36,807.30元;(2)多支付菜籽油款13,409.28元。

2.未收取陪餐费,未对陪餐情况进行登记。

3.部分学生食堂食材变质。

4.坐支现金1,753.90元。

5.未成立膳食委员会。

6.供应的食材仅仓库保管员一人验收。

7.学生食堂食材未定期盘点。

8.部分学生食堂收支等情况未进行公示。

9.智能卡消费管理系统监管不到位。

工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列支职工活动餐费15,719.40元;2.未设置会计账簿,对工会经费收支进行管理核算;3.部分工会经费开支未经审批,而且报销凭证不完整。

(四)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2.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决定。对未申报缴纳印花税8,961.87元的问题,征求意见期间鄂嘉中心学校已按合同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4348.40元(少缴税款因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期全部填报为2021年所致),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但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按时据实申报缴纳涉及的各种税款,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多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1,000的元问题,责令限期追回多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贴1,000元,全额上缴省财政;同时要求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对多报销伙食补助2,700元的问题,责令限期追回多报销伙食补助2,700元,全额上缴省财政;同时应加强审核、审批,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58,062.06元的问题,除审计期间已缴54,880元外,要求限期将非税收入3,182.06元全额上缴县财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未足额补助给应资助学生、涉及金额375元的问题,因征求意见期间嘉中心学校已对少补助375元进行补发,对多发的125元进行了追收,不作处理,但在今后各类补助发放中要加强核实,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兑现,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96,035.26元的问题,已要求对挂账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限期清收、核销上述各项垫借款项、挂账金额。对房屋校舍及购置未纳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核算的2个问题,已要求对本单位管理、使用各类房屋校舍、设备、家具等进行清理、核实,限期将其登记入账,并加强管理。对26个工程项目长期未进行财务决算的问题,已要求限期完成上述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并尽快将其转入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对多支付学生食堂食品款50216.58元的问题,已要求嘉中心学校各食堂限期将多支付的食品款50216.58元收回全额上缴省财政,并进一步清理以前年度结算支付食堂食品(材)款情况,发现多支付的款项应予以收回,今后食品(材)款应严格按确定 单价进行结算,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同时将此问题移送县教体局处理。未收取陪餐费,未对陪餐情况进行登记的问题, 鉴于征求意见期间,已建立《双柏县嘉中心学校食堂陪餐制度》(以下简称“《陪餐制度》”),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但应认真贯彻执行《陪餐制度》,按学生餐费标准及时收取教师陪餐费用,认真做好陪餐记录,并杜绝挤占学生伙食费等类似情况再发生。对部分学生食堂食材变质的问题, 将其移送县市监局处理。对坐支现金1,753.90元的问题,已要求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的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未成立膳食委员会的问题, 鉴于征求意见期间,已建立《鄂嘉中学膳食管理委员会人员和主要职责》,本次审计不作处理,但应建立健全其他小学(完小)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度、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供应的食材仅仓库保管员一人验收的问题, 已要求鄂嘉中心学校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从源头严格把控好食品安全和质量,认真核实确认数量、账目,并增加现场验收人员,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可靠、足额。对学生食堂食材未定期盘点的问题, 已要求加强学生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材)收、发、存明细账或台账对购进、领用、结存的食品(材)进行全面系统的登记管理;同时要定期对食堂物资进行实物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对部分学生食堂收支等情况未进行公示的问题,已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享受学生人数和每周食谱等按时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对智能卡消费管理系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要求定期对学生食堂消费管理系统运行进行监管,杜绝此现象发生。对超标准列支职工活动餐费15719.40元的问题, 已要求其学校工会将超标准列支职工活动餐费15719.40元归还原渠道,并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对未设置会计账簿、对工会经费收支进行管理核算的问题,已要求其及时建立工会账簿,按要求对上述相关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补记,对相关收支原始凭证进行整理、核对、装订,并及时归档。对部分工会经费开支未经审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问题,已要求其工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审批流程、职责,确保工会经费收支的独立性,同时应加强原始凭证收集整理、合理传递,确保其真实、完整。对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问题,已要求其增强内控意识、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建设原则,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切实有效防控各项风险和漏洞。对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问题,已要求其严格按照报销制度进行日常报销管理。并对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政府 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按规定的方式确定供货商,条件允许前提下试点肉食品等大宗食品应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确保物资采购合规、公开透明。三是加强资产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资产登记、盘点制度,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开展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拨付使用资金,杜绝挪用、挤占、虚报冒领、套取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四是强化内控,防范风险。对学校各领域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实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加大对食堂采购、入库、出库及结算的监管和稽核力度,严格入库、出库验收等环节签字确认,管好用好学校食堂各项资金,确保国家补助及学生自交伙食费等资金全部用于学生膳食。五是提高站位,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卫生健康;合理调整学生餐费标准,合理调控食堂结余,合理搭配健康营养膳食,丰富学生菜品、菜样。六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审批,完善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虚报、套取等问题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1月31日,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按审计意见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作了书面报告和公告,同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