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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索引号:sbxzgj -/2023-1114001 公文目录:公共资源交易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双柏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双发改社会〔202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柏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柏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2.2项目建设地点:双柏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双柏县第一中学教学楼2418平方米。

2.4项目估算总投资:774万元。

2.5工期2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6.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6.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制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评审并取得设计审图合格证,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在招标人提供各专项工程前期证照完善的前提下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采购的设备质量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3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级以上(含级)资质(专业级以上资质包括行业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自范围内相应责任。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以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施工方)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配备的建筑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单位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并提供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原件扫描件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新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3.5.6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月140000分至202311月20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09:00时,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 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选择“楚雄州”-办事指南,自行学习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其他要求

6.1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6.2异议(质疑)及投诉

6.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2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2.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8-608575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s://www.ynjzjgcx.com/)、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sh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人:双柏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查姆大道43号

人:李昌瑞

联系电话:157503624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楚雄市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人:王浩

  话:13367352084

日期: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