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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楚雄鑫木石化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箐口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索引号:sbxzgj-/2023-0829041 公文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申请人楚雄鑫木石化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鑫木石化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箐口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根据省级专家审查完成的《楚雄鑫木石化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箐口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审查意见》,经进行形式审查,《楚雄鑫木石化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箐口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及相关导则、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5月10日作出了《楚雄鑫木石化有限公司双柏分公司箐口加油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许〔2023〕17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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