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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双柏县 2020 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投资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sczxj-/2022-1014004 公文目录:资金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2020年05月1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法脿镇人民政府、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爱尼山乡人民政府:

 

根据你们上报的《请求批准 2020 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投资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请示》,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双柏县 2020 年沪滇扶贫协作帮扶项目的请示》(双扶请〔2020〕7 号),该请示已通过县人民政府同意。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法脿镇人民政府、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爱尼山乡人民政府实施 2020 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沪滇扶贫协作项目。

二、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 2020 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投资计划及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三、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法脿镇人民政府、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爱尼山乡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精细组织,严格参照《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履行承诺事项,不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协调好相关部门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如期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四、妥甸镇人民政府、大庄镇人民政府、法脿镇人民政府、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爱尼山乡人民政府接到批复后,要及时组织启动项目,项目务必在 2020 年 10 月底前完工,并在 2020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和报账工作。

双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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