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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 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州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sczxj-/2022-1014006 公文目录:资金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

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州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州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强化举措,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高质量、高水平地抓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项目 资金、扶持标准、定额和预算。

     (二)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要借助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告公示。乡(镇)要在办公区显著的公共位置,将扶持情况明细张榜公示,公示过程用照片等方式做好痕迹管理;项目村要将整村推进作为村务 公开的重要内容,设立公告公示牌,公布补助资金、扶持对象、补助环节,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执行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为有效地接受群众监督,在项目选择、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严格实行廉政承诺制,项目村民小组与村委会、村委会与乡镇人民政府逐级签订《扶贫项目廉政承诺书》。同时,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邀请村中素质好、威信高、公平公正的村民参与项目廉政评议,30 户以下的村邀请 5 个,30 户以上的村邀请 10 个,负责对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的全程督查,充分体现群众的选择权和参与权。

     (四)严格招(邀)标程序。工程项目需要承包的,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0号令《招投标公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程序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五)严格实行进度监测制和项目监督制。各乡镇要建立项目进度监测机制,要紧盯扶贫项目建设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问效及督查检查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项目实施主体,对本乡(镇)项目推进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确保资金按时拨付报账,确保资金不滞留、不闲置,当年结余结转率(结余结转资金占财政预算内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的比例)必须控制在 8以内;乡镇扶贫办、财政所要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监测录入,要求每半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报表,进度报表包括规划数、开工数、完工数、计划投资数、实际投资数、已验收、未验收、已拨付建设单位资金、未拨付建设单位资金、已报账资金、未报账资金、滞留或闲置资金、资金未拨付未报账滞留或闲置原因等,不按时限上报的将报请县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六)加快项目验收和报账进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双政办发[2018]23 号)《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单个项目资金在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以上的由乡镇或部门初验后上报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县级验收;单个项目资金在 200 万元以下的由乡级验收,不再实行省、州、县层层验收,项 目检查验收率必须达到 100,验收可采取不定时的方法进行,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验收,要求 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报账一项、资金拨付一项;县级部门直接组织实施扶贫项目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执行。当年结余的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本级财政结余转账管理规定执行;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和资金使用台账,实行专户管理,分账 核算,所有开支必须符合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账务规范,实行乡镇报账制管理,并要求验收后 1 个月内完成报账工作。

      (七)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明确产权归属, 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同时,要抓好项目的痕迹管理,从项目实施开始,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文件、 资金收支情况、工程预决算、合同、协议、竣工报告、总结等资料分类管理,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八)加大监察、审计力度。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要协调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审计项目资金,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各乡镇接到批复后,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及时组织启动项目,不分季节、不分时段、见缝插针,实行工程进度倒计时,迅速掀起项目实施高潮。要求项目在 2020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工,2020 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报账工作。

      附:1、双柏县 2020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2、双柏县 2020 年第二批州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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