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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双柏县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sczxj-/2022-1014018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1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楚雄州双柏县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上海嘉定区对我县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东西部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开发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沪滇协作项目实施将有力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进程。按上海市、省、州的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编制了《双柏县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双柏地处滇中腹地,是红河源头的重要生态屏障,是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也是彝族“三笙”文化的重要发祥地。高达84%的森林覆盖率和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为双柏赢得了“滇中绿海明珠”和“中国彝族虎文化故乡”的美誉。全县国土面积4045平方公里,辖5镇3乡,85个村(居)委会、1543个村民小组、1845个自然村。县内无一平方公里的平坝,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9.7%。全县总人口16万,境内居住着汉、彝、回、苗、哈尼等18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9.9%。2020年底,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97亿元,增长8.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5亿元,增长24.6%;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1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2%,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5%;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9229元、12095元,分别增长5%、8.3%;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和服务全省“三张牌”、全州“1133”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着力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品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考评为跨越发展“先进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先进县”,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生态文明县、双拥先进县、平安县、文明城市、森林县城,以及国家级卫生县城, 2018年、2019年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2019年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殊荣。

二、基本贫情                                

双柏县是云南省7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61个滇西边境片区县之一。2014年底,全县共有2个贫困乡镇、40个贫困行政村,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913户24545人,贫困发生率为20.76%。2018年底,全县实现2个贫困乡镇脱贫出列,38个贫困行政村退出,6311户22736人脱贫,贫困发生率为1.56%。2019年2月份通过省级贫困县摘帽评估检查,5月份成功实现全县脱贫摘帽的目标。

三、存在问题

双柏县的脱贫攻坚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投入与需求矛盾仍然突出。双柏县虽已脱贫摘帽,但脱贫成效巩固工作仍任重道远。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州扶贫资金多向未脱贫的深度贫困县倾斜,巩固脱贫成果资金投入与需求矛盾仍然突出。

(二)农村发展条件仍需改善。虽然我县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一大批补短板项目,但全县山区面积大、群众居住分散,县财政财力有限,农村发展条件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农村基础设施仍需持续投入和夯实。

(三)产业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四大”重点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全县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整体实力不强,组织化程度不高,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低,产业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不强,贫困群众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弱,发展产业促农增收仍需久久为功。

(四)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仍然需提升。部分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滞后,存在“安贫”“乐贫”和“等靠要”思想,不思变革门路、不谋致富办法、不求发奋图强,缺乏自力更生、敢闯敢试的精神,改变现状的愿望不强烈,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不足,“智志双扶”仍需持续用力。

四、脱贫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力做好稳脱贫、强产业、促改革、惠民生、补短板、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双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二)具体目标

通过《双柏县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建立马龙河数字农业监控和物联网控制系统,完成监控指挥调度中心、6个发展地块建设实时视频监控、4个农业项目或企业农业信息自动化采集和视频监控信息等数字化设备建设,开展和服务马龙河河流1000亩以上农业生产信息采集、监控,集成展示马龙河流域农业品牌和沪滇协作成果。预计惠及脱贫户60户205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双柏县2021年沪滇协作项目实施方案》共规划2个项目,分别是:

(一)农村建设项目 

双柏县马龙河数字农业谷云平台建设项目。投入嘉定区对口财政帮扶资金90万元建设马龙河数字农业谷云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依托沪滇信息技术力量,建立马龙河数字农业监控和物联网控制系统。在现有办公场地建设数字农业河谷云平台监控指挥调度中心,配套设备将重点农业区域农业和气象自动化信息和影像采集接入云平台。逐步将历年沪滇帮扶项目接入平台监管,引导和帮助流域内规模化经营农户、农业合作社、企业农业把已有信息系统接入平台。平台将辐射全县农业产业企业,着力提升全县农业数字化、规模化、科技化、品牌化水平。该项目由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实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妥甸镇、独田乡和爱尼山乡配合做好项目属地内硬件设备的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平台运行指导和推广

(二)人才培训项目

双柏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项目。投入嘉定区对口帮扶资金20万元,组织一批48人左右扶贫一线干部到上海进行有效期为1周的培训,以现场观摩教学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进一步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想根基,将在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精气神和各种好做法切入到乡村振兴全局工作之中,帮助广大脱贫一线干部养成系统性、协同性、综合性的思维,强化对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认知,充分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协同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投资规模

项目规划总投资110万元。均为上海嘉定区财政对口帮扶项目资金1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七、项目实施进度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2月至3月,完成项目申报、列项、审批。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1年3月至8月,项目全面启动实施,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9月至11月,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归档等工作。

八、效益分析

(一)直接效益:打造马龙河数字农业谷品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与消费者之间的“数字”通路。提升马龙河流域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农业精准化管理,提高马龙河流域农业竞争力和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项目通过平台管理、日常使用以及现代农业新技术的展示、示范增加就业人数。

(二)示范作用:建立马龙河数字农业谷云平台,服务马龙河数字农业谷的建设,为双柏县建设县域数字化农业起到先行示范作用。

(三)生态效益: 做好流域农业生产、环境生态监控,防止区域内无序发展;为马龙河流域农生产规划提供数据支撑,为高质量发展当地农业经济提供服务。保护好青山绿水,发展好特色区域农。

九、组织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报账制度。沪滇协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沪滇协作资金要求和省、州、县相关规定执行。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8] 2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1] 2号)以及《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双柏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双政办发[2018]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采取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所有开支必须符合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齐全,开支合理,账务规范。

(二)严肃资金审批制度。2021年度沪滇协作项目资金110万元,通过双柏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拨付到双柏县乡村振兴局。合同签订后,预拨给施工方启动资不得超过发包工程总额的30%;其余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

(三)严格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认真执行《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项目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及规模,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项目公告分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的时间应保留20天以上,并保存好公告公示的文字、数据、照片材料等,严禁建设豪华公告公示牌。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调整、变更资金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在项目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向项目主管提交申请变更文件。未列入项目资金计划的,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支出的不予报账和拨付资金。

(五)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基建工程款的拨付,对公直接拨入公司账户。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安全运行。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挤占、套取、截留、虚报、骗取、冒领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六)加大监察、审计力度。财政、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加大对沪滇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力度。项目竣工后,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完成竣工结算,最后提交审计部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双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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