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
(一)2024年第二季度对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1次,出口水质未发现超标现象;开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1次,未发现超标现象。
(二)2024年第二季度对双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排水口和4个地下井开展监督性监测1次,均未发现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