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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永利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索引号:sthjj-/2022-1205742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日期:2021年03月03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9日

项目名称:双柏永利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旋切单板、6万立方米多层生态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双柏县城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双柏永利木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双柏县城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为15604㎡。项目拟分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利用现有场地内已有建筑进行年产3万立方米旋切单板生产线生产,二期工程在一期现有基础上新建多层生态板生产车间1个(占地4000㎡)、锅炉房1个(占地面积288㎡)、配电房1个(占地面积100㎡)、水泵房1个(占地面积100㎡)及办公楼1栋,进行年产6万立方米多层生态板生产线建设。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一期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后影响不大。

二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加工粉尘、粘合剂废气及锅炉废气,加工粉尘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经移动式收尘器收集、绿化吸收、大气扩散后影响不大;粘合剂废气经设置末端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经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至园区雨水系统;项目不产生生产性废水,且运营期生产加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一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168m3/a)经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二期工程建成后,运营期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经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及道路洒水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期工程产生的噪声来源主要为自动切板机、干燥机、旋切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减震、绿化措施、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均可达标排放。

二期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来源主要为冷压机、涂胶机、橫拼机、热压机、带锯设备、砂光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减震、绿化措施、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均可达标排放。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期工程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剥皮过程产生的树皮、旋切等加工过程废料、职工生活垃圾。对于产生的废弃树皮及加工废料,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前,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料经堆场收集后,全部外售给周边木材厂作为原料使用;二期工程建成后,一期工程产生生产废料中一部分用于二期工程锅炉燃料,剩余部分则外售给周边木材厂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期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除尘灰、生产废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废胶渣、生产用胶废包装物及废气处理系统更换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除尘器除尘灰及生产废料经废料堆场收集后,外售给周边木材厂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胶渣、生产用胶废包装物及更换活性炭经设置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总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环境功能,项目所产生污染物的处置符合达标排放原则。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认真按照“三同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营运,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建设项目可行。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电话  0878-6147250  传真  0878-61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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