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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tyjr -/2023-0313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76700000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的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信访接待办理等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承担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负责双拥创建、烈士褒扬、走访慰问等活动。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维护,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双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股所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加强退役军人系统的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退役军人群体政治引领,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中遴选一批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的退役军人党员组成“老兵宣讲团”,拟定宣讲方案到各乡镇开展专题宣讲。重点解决工作推进不快、服务水平质量不高、办理业务能力有差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奠定基础。大力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充分运用集中培训、指导培训、视频培训等多种形式,创新培训方式和措施,不断加强基层服务站的服务能力。

(二)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双柏县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双柏县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实施办法(试行)》《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深化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成果,努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移交安置创业就业工作,不断对标推进重点事项。持续开展退役军人招录招聘和就业服务,进一步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主体责任,对接消防、公安等有用人需求的相关部门,提高招聘单位优先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积极与人社部门开展退役军人专题技能提升培训和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做好退役军人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六稳”工作。精准推送各类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的信息;加大对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促进退役军人创业的金融、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质量。

(四)落实落细优待抚恤政策,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一是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待遇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根据文件要求调整抚恤金、生活补助和优待金等年度增长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保障和改善。二是定时开展优抚对象核查清理工作,严格核查优抚对象生存状况,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年度注册制度和冒领待遇追偿追责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做好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三是严格各类优抚对象申报条件、规范申报程序,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和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完成伤残军人证换发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启动优待证换发工作。四是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会同医保、住建、民政等部门,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住房、抚恤、社会优待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五是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关爱工作力度,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六是结合双柏县实际,积极探索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后配套措施,推动抚恤优待、服务管理等各方面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确保退役军人优待证有效落地落实。持续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深化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成果。聚焦“五有”要求,总结和发扬好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提质增效的文章,拓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成果,真正起到“树起一个点,带动一大片”的效应,组织好乡镇、村(社区)之间的观摩学习交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全县服务保障整体质量,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做好双拥共建和褒扬纪念工作,将崇军拥军风尚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压实单位责任,积极开展行业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二是与人社、教体部门持续完善《军属就业创业方案》和《军人、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入园方案》,切实凸显双柏拥军特色。三是积极协调人社、司法、民宗、文旅等相关部门扎实有效地开展政策、文化进军营活动,将最新政策和彝族文化宣传展示给驻双部队官兵。四是积极与驻双部队结对共建,与妥甸镇和县级群团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活动,进一步融洽军民关系。五是更好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和退伍返乡军人五关爱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爱国拥军情,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军人军属的尊重感、崇尚感。六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县内6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对英雄烈士遗物、史料的收集整理,营造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阶段性工作,对转入常态化后的工作持续与人社、医保、税务、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确保调整后的政策有效执行。二是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重点关注他们的生产生活,加大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的力度。三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教育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涉军领域重大风险,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联动,信息互联互通,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决防范规模性聚集,严防相关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五是结合上级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与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进行会商,依据新的《实施意见》调整修订完善我县的贯彻落实具体办法,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11050.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1050.5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99786.66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相应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度增加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1050.55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3511050.5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1050.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786.66元,增长2.93%,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相应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度增加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0.00元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11050.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1050.55,其中:基本支出2157250.55元,与上年2476801.89元对比,减少319551.34元,下降12.9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慰问资金减少140000.00元;二是实行村级大岗位制,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补助资金减少204000.00元。项目支出1353800.00元,与上年934462.00元对比,增长419338元,增长44.8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增加消防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37875.00元;二是优抚对象家庭困难人员较上一年度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增加964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1050.55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4758.2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176.49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8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5.20808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00.0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6.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7.20808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72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定期补助;

8.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58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9.2080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

10.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436823.11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职工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

1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5881.2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1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330.5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1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466.6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大病医疗保险;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1342.3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3511050.55元。

基本支出2157250.55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27164.00元,30102津贴补贴:354732.00元,30103奖金:199007.00元,30107绩效工资:28845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176.49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83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11.77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466.6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42.15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1342.36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999.96元,30201办公费:29984.00元,30206电费:2000.00元,30211差旅费:6000.00元,30215会议费:2416.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0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4000.00元,30302退休费:44158.20元,30307 医疗费补助:110000.00元。

项目支出1353800.00元,其中:30216培训费:30000.00元,30304 抚恤金:80000.00元,30305生活补助:985000.00元,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8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00.00元,较上年33000.00元相比,无增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0.00元相比,增长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300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300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县级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2.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800.00元具体为:30201 办公费:29384.00元,30206电费:2000.00元,30211差旅费6000.00元,302015会议费:2416.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0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4000.00元),与上年146100.00元对比,减少9300.00元,下降6.37%。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员退休1人,其他交通费用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原值,下同)346980.95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0.95元,固定资产3279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33.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电脑、桌椅,县委办划拨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8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电脑4台19960.00元(县委办划拨电脑2台,采购电脑2台),采购办公桌椅5220.00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和报废报损资产情况;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76700111



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310364590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