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38号)和《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工作文件的通知》(楚医保【2022】7号)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执行价格通知如下:
价格公示
此次公布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2年4月6日零时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若有异议,可电话咨询医院价格办。
联系电话:0878-7826398。
双柏县人民医院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