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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xfj-/2021-0910003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56101000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政府办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全县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乡、村的信访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担党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接访和信访办理工作。2019年1-12月,县信访局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来信、网上信访、人民网信访件799件934人次。其中:个体访787件838人次,集体访12件96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28件260人次,收到群众来信53件56人次,收到网上信访603件603人次(领导信箱16件16人、微信信访64件64人、手机信访4件4人),收到人民网信访件12件12人次,收到语音信访件3件3人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 %、按期办结率99.41%、群众满意综合率98.7 % (信访部门98.81%、责任部门98.54%)、群众参评率达77.78%。网上信访件占信访总量的69.3%,“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案件化解率达到100%,领导包案信访积案化解率100%(州级包案化解100%),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交办率达100%,案件评查25件(其中重点案件2件)。

2.抓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和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全县性信访基础业务培训,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兼职人员、各村(社区)网上信访代理员和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合计145人次参加信访基础业务学习培训。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信访业务知识学习培训:①组织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各股室负责人到州内其他州县、学习交流信访业务;②组织6批次参加国家信访业务大讲堂培训,安排1人参加省信访局组织到武汉大学信访综合素质提升班、2人参加州信访局组织浙江大学的信访基础业务提升学习。③接收乡镇或单位部门干部到信访局顶岗学习锻炼1人次。

3.着力化解信访积案。通过基层排查,年初共排查出各种未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案32件,经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采取县级领导包案、部门协作办理等措施落实积案化解。32件积案经过信访联席会议信访研究,上报州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上级审核列入省州领导包案化解2件,县内化解30件,并制定相关措施,下发了《中共双办公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办字〔2019〕113号)文件。全县32件信访积案均已落实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至12月7日为止,32件信访积案都开展了化解攻坚,20已经化解,12件由包保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教育疏导和包案稳控,着力化解了一批可能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信访积案。

4.强化领导下访接访。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信访工作。一是县委书记、县长阅批信访件,2019年,县委书记阅批信访件38件,县长阅批信访件27件;二是坚持每月轮流到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公开接待上访群众,处理信访问题,把上访人稳定在县内。2019年县乡84名领导参与大接访活动,共接访群众访44件93人次。其中,开展县级领导大接访9期,21名县级领导共接待处理来访12件21人次个体上访,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越级上访;三是坚持县乡领导约访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约访群众,2019年全县共有3名领导,约访群众3批12人次,解决信访问题2件;四是坚持领导带案下访机制,针对排查梳理出的疑难信访问题,根据分工实行领导带案下机制,2019年共有8名领导,带案下访8件,解决疑难信访问题8件;五是坚持积案化解制度,认真排查积案、排查出积案20件、现已化解20件;六是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已向县扫黑办移交信访件11件。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段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变“事后解决”为“事前预防”,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属地、化解在基层、息访在萌芽状态,把人员吸附在当地,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6.着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认真宣传《信访条例》、《云南省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条例》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的权利义务,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解决信访诉求问题,着力纠正“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现象。

7.抓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它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双柏县信访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双柏县信访局制定印发了《<双柏县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研判工作制度>等五个制度机制的通知》(双信党组﹝2019﹞5号)方案;三是先后9次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并安排扫黑除恶工作,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四是全方位排查和收集线索,全县信访渠道共排查和收集到线索涉11件、扫黑除恶线索1件1人次,接收上级移交的扫黑除恶案件8件8人次,根据职能职责,及时移交县扫黑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8.全力做好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两会”等重大会议、节日及省、州领导来我县工作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针对当前扫黑除恶、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各种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等重点领域的重点信访问题进行重点稳控和交办,有效地稳控了我县退役军人、援外民工、水利民工、民办教师、征地拆迁、金融、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信访问题,较好地促进我县信访工作有序健康,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国、省、州“两会”、“南博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党的十九届四次全会期间信访维稳,确保重要节庆、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着力营造良好的环境。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信访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稳控在县内,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全力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县不发生越级上访,实现“北京不去、跨区不串、本省不聚、网上不炒”的工作目标,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出征,带头研究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定《2019年县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稳控)信访积案工作方案》、《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重点信访人员和重点信访群体包案稳控工作方案》、《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方案》、《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双柏县信访保障工作方案》、《双柏县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等五个方案;县委李书记、政府梁县长多次指示过问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8月21日、8月27日2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工作,专题研究重点人员的稳控措施;2019年8月19日,召开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把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近期的头等大事和最大的政治任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压实在行动上,确保“北京不去、省内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双柏县信访局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7%;其他收入1.60万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对比增加45.34万元,增25.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中信访事务:双财行【2019】2号、31号、171号下达中央、省、州补助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42万元,双财行【2019】89号安排重点信访问题工作经费7万元等。2019年支出221.59万元,比去年195.25万元增加26.34万元,增加13.49%,主要是增加信访事务:双财行【2019】2号、31号、171号下达中央、省、州补助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3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0万元,占总支出的63.49%;项目支出80.90万元,占总支出的36.51%。与上年对比增加26.35万元,增13.5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9.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7.7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2.1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6.65万元,因今年中央、省、州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项目及重点信访问题工作经费增加所以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1万元,增7.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7.70万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2.13万元;主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8%;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9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退休人员支出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提高;2019年增加退休工资支出致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信访局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专项业务及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80.90万元,比上年增加16.65万元,增加25.90%,主要是用于处理信访案件,完成全县信访案件查评等工作,确保年内各项工作达到既定目标任务要求。主要原因是:今年中央、省、州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10308:信访事务49万元。其中:支付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42万元;支付重点信访问题工作经费7万元,其中办公费2.71万元、差旅费0.60万元、培训费1.2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10万元、生活补助2.36万元。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90万元。其中:支付视频接访租用费18.80万元;办公费 0.64万元 ;差旅费5.5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60万元;培训费2.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生活补助2.9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35%。与上年对比增加11.69万元,增6.68%,主要原因是今年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5%。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108.6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5.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万元) ,2010308信访事务49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83%。主要用于: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3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5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0.0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5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4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8.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9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审批程序,控制接待标准及范围,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3万元,减3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减16.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占76.52%;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占23.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队个数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万元。其中:本年度未发生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乡镇及村委会有关单位公务活动和业务联系对接发生的接待20批次163人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2万元,减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办公费及差旅费(差旅费有部分在重点信访工作经费中列支)费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86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1.23万元,差旅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工会经费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6万元,固定资产8.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5万元。年内没有处置和报废过固定资产,也没有将资产出租的行为。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 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65

3.76

8.89

0.00

0.00

0.00

8.89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56101111



双柏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4054040909_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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