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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以房地产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索引号:zjj -/2024-0612003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12日

以房地产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往往因为有 “项目”做幌子,更容易吸引社会公众眼球,社会公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要具备基本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要预售商品房还需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要理性分析。广大购房朋友要加强对所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考察,实地查看项目开发及项目进展的真实情况。☆三是要有投资风险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广大群众要正确判断自己的抗风险能力,更要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