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我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组织对双柏县水务局办理双柏县柏家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事宜进行批前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