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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州征集专家参与楚雄市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告

日期:2017年12月15日   作者:   来源: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点击:[] 查看结果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4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配套改革4个清单和7个制度的通知》(楚办字〔2017〕62号)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党办通〔2017〕63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楚雄州专家审批制度(试行)》,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面向全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公开征集相关专家报名,组建楚雄市行政审批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工作任务

受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按照专家的技术专长,参与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与相关服务工作。

二、入选专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审查资质。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对达不到上述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专家书面推荐,也可列为专家。

(四)实践经验丰富,熟悉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能胜任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社会公信力高和工作责任心强,能够据实、负责、公正地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六)积极性高,热心行政审批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三、申报途径

凡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分别采取由楚雄市行政审批局邀请、专家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库共享四种方式之一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提交申报材料,经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给予聘任。

四、申报材料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楚雄市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申报登记表》(附件2),结合自己的技术特长、专业并如实填报。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二)个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看后退还)。

(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五、时间要求

请于2017年12月31日以前将所有资料提交到楚雄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地址: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人:赵辅花,电话:0878-3155275,13577800576,邮箱:30015355@qq.com;王艳晶,电话:0878-3155275,13508855106,邮箱:1061358639@qq.com。

附件:楚雄市行政审批专家库建库方案、楚雄市行政审批专家申报登记表.xls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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