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25年2月17日—2025年12月15日。
二、专项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整治非法违规营运行为,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行业稳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客运班车非法营运、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微信朋友圈、QQ群、电话等方式,变相从事道路客运等非法营运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微信、QQ群的建立者、管理者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做到“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内信息发布,禁止在群内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非法营运相关信息。
(三)网约出租汽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巡游出租汽车证件不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异地经营、无故拒载、动态监控不在线和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不按规定接入车辆;向不合规车辆,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开展危货运输、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非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合法危货运输车辆不使用电子运单、不规范使用电子运单、驾驶员或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过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普货运输车辆4.5吨以上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运输过程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货物扬撒污染路面;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超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企业不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完善;车辆违法违规报警核查处理不及时、工单整治为做到闭环管理、整治率较低;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长期存在“三超一疲劳”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未取得经营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一)运输野生动植物、非法出版物和影像制品、禁止性书刊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驾培机构培训内容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违规开展异地业务培训;超越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等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
(十三)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线管、电缆等设施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十四)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备的;擅自损坏、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害公路安全的。
(十五)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倾倒焚烧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种植作物、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侵害路产路权等各类违规行为。
四、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本次专项行动面向社会群众征集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电话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双柏县交通运输局:0878-7712103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0878-7712789
(二)信函
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妥甸镇长青路5号,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综合办。
五、其他事项
1.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详细、真实、准确,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办理;
3.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