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大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大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注销后,由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大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5年3月20日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大庄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大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举办单位: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8-7811003 联系人:苏红生
上一条:大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下一条:关于征集双柏县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公告